那些与特斯拉对簿公堂的车主们:有人胜诉 更多的人输了

2021-04-26 08:18:15 作者:王茜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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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法问 王茜

  这些天,特斯拉一直站在风口浪尖上。接连不断的维权与事故风波,让特斯拉与“傲慢”一词紧紧绑定。

  据财经网近日报道,因在特斯拉公司购买的二手车被认定为事故车,天津的韩先生将特斯拉告上了法庭。去年法院一审判决特斯拉公司构成欺诈,应向韩先生退还37.97万元购车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113.91万元,此后特斯拉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庭审已完毕。报道称,该案或成为国内首起特斯拉被判退一赔三的案例。

  不过,更多的特斯拉车主没有等到胜诉的消息。

  知名法律博主法山叔近日在微博上指出,“特斯拉作为一家新兴的汽车企业,你会发现在法律上它有两个特点,第一,告它的车主特别多;第二,车主们竟然都输了。”一位汽车维权领域的资深律师也告诉新浪法问,在过往已经判决的特斯拉车主维权案中,大部分案件都是以车主败诉告终。

  特斯拉车主维权以败诉居多

  在裁决文书网上,新浪法问查阅到最近发布的两起特斯拉合同纠纷判决,分别与特斯拉车辆辅助驾驶芯片和续航里程有关。在这两案中,车主均主张特斯拉涉嫌欺诈,但一审判决结果都为车主败诉。

  在其中一起诉讼中,据王某自述,经其与特斯拉销售人员多次沟通并在得到车辆可以跑480公里的明确答复后,于2020年1月购买一台型号为E1R5进口版特斯拉纯电动汽车。但是,在王某第一次给车充电时,系统显示满电状态下该车最大行使里程仅为378公里。

  王某就此与特斯拉方面的销售主管、店长和销售人员沟通无果。王某认为特斯拉方面在销售中没有如实告知车辆的相关真实信息,其行为涉嫌欺诈,因此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购车款37万余元,并赔偿三倍损失约111.57万元。

  而特斯拉方辩称,按随车证书标定的续航里程告知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客观现状;新能源汽车实际行驶里程低于标定已为众所周知的事实,王某不知不符合常理;王某主张的单次最大续航必须达到480公里属于实际的极端需求,超于卖方合理预见。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案涉电动汽车的《电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显示续航里程为480公里,微信聊天记录中销售人员亦是陈述官方续航为480公里,王某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特斯拉方面在销售车辆时存在就车辆续航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从而导致其产生错误意思表示的情形,故驳回了王某全部诉讼请求。

  在另一起诉讼中,据判决书,陈某自述于2020年3月购买了特斯拉纯电动轿车model3进口版本。2020年8月,陈某在每次使用车辆过程中,车辆的车机系统上会多次出现“驾驶视觉画面暂时降级”系统警示选项,且该问题无法自行消除,期间多项电子功能不能使用。陈某多方了解,得知该问题系因车辆辅助驾驶芯片(零件型号1483112)硬件算力不足造成。

  后陈某多次与特斯拉销售公司、特斯拉公司协商沟通,要求更换辅助驾驶芯片型号1462554(注:陈某称该硬件性能相当于零件型号1483112的21倍),特斯拉方面拒绝处理,并声称若要更换只能通过购买价格为64000元付费软件全自动辅助驾驶,才能为陈某更换该配件。随后,陈某起诉特斯拉,主张后者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后者更换辅助驾驶芯片,并负担诉讼费。

  今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从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汽车订购协议》中未对车辆芯片型号作出约定;依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明确约定应向陈昉交付搭载车辆辅助驾驶芯片(零件型号1462554)的车辆,故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针对特斯拉车主维权败诉居多的现象,法山叔在其节目中指出,影响案件审理走向的,除了案件事实部分,有三个影响因素:第一是特斯拉车主签订的电子协议是由特斯拉提供的,且几乎没有修改空间,条款可能对特斯拉有利的,导致在后续纠纷中车主陷入一定程度的被动;第二是先前特斯拉胜诉的判决,对日后类似判例会产生影响;第三是关键数据在特斯拉手中,会在客观上增加车主的顾虑。

  我的行车数据不属于我?

  近日在上海车展发生的维权事件中,维权者张女士认为特斯拉“刹车失灵”导致其父亲在今年2月发生交通事故。张女士的丈夫对外表示,他们曾与特斯拉多次交涉要车辆数据,但对方始终没有提供。

  事发后,郑州市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郑州)有限公司无条件向张女士提供该车发生事故前半小时完整行车数据。4月22日晚间,特斯拉对外公布该车主事故发生前一分钟的行车数据,并声称已将事发前半小时的车辆原始数据通过邮件发给了张女士。但张女士的丈夫认为特斯拉未经其同意就公开数据,是侵犯个人隐私之举。

  近日在黑猫投诉举行的微博连麦活动上,一位匿名的特斯拉车主分享了她的维权经历——同样也是在车辆出现问题后,向特斯拉索要行车数据无果。

  这位车主表示,她于2020年4月提车,至今行驶里程不足20000公里,无出险外力损伤状况。但是,车辆在2020年11月和2021年2月发生了两次抛锚,特斯拉服务人员坚称车辆本身没有问题,并声称可能是充电桩电流不稳定、车辆兼容问题或第三方充电桩的反向电流致车辆损坏。这位车主要求特斯拉提供自己的行车数据来分析原因,但是特斯拉方面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其要求。双方至今未能就善后问题达成一致。

  关于车辆数据问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红卫律师对新浪法问表示,根据现行法律,车主完全可以要求特斯拉提供车辆数据。他指出,特斯拉使用车辆数据其实是在消费者授权下进行的,而不是后者将数据出售给特斯拉。

  “我相信没有消费者愿意让特斯拉掌握自己所有的行车轨迹。这仅仅是一种让渡使用,而不是卖给特斯拉。既然没有卖给你,所有权是我的,我分分钟是可以要回来的。”他指出,特斯拉应该安全地保存好车辆数据,在消费者要求提供的时候,完整地提供出来,“这是它的义务”。

  杨红卫律师表示,如果车主要求特斯拉提供数据,特斯拉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不过,他也指出,目前针对车企应该在什么时限内向车主提供数据并且提供到什么程度,还没有详细的规定。这方面值得有关部门关注,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

  对于特斯拉维权风波,法山叔表示,当前我国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持鼓励、支持态度,但这不代表允许企业对消费者傲慢,希望有关车企日后在与消费者的沟通方面更加真诚与谦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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