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楼市迎来三个大消息!个个都很重要!
进入7月份,楼市发生3件大事:
——个别城市设定了房价“涨停板”。
——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重点打击投机炒房团伙。
——住建部表态,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个别城市房价设定“涨停板”
7月以来,已有20余城发布楼市政策或执法结果,个别城市还设置了房价“涨停板”。
7月10日,福建宁德市发布通知:
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在2018年1月份水平(8882元/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年涨幅控制在6%以内,普通高层住宅(毛坯)预售均价实行最高限价,最高控制在11000元/平方米以内。
无独有偶,云南昆明和大理也出台了类似政策,为房价涨幅设定上限。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 张波:对涨幅设限其实是不少地方政府会在调控过程中采用的手段。但是,直接以比例的方式明确下来却较为鲜见。
七部门在30城打击炒房团
进入7月,一个重磅行动悄然开始。
从7月初至12月底,住建部等七部门会在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对象有四个方面:投机炒房团伙、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房地产广告。
名单中的30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因地制宜 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12日表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财经链接
所谓“棚改”即棚户区改造,是指为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城镇危旧住房改造工程。它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去库存的重要因素之一。
2015年,国务院推出棚改三年计划,要求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以缓解和消化商品房库存。棚改规则逐渐转向为货币化安置,也就是说拆迁之后不给房子给现金,拆迁户自己再去买房子。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责任编辑: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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