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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严禁首付贷
长江商报消息 将有效防范化解全省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
本报讯(记者 江楚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通知,将围绕房地产企业违规从事网络金融业务的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全省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风险。
“湖北此次针对房地产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整顿,在全国来看也属于第一例,充分说明了湖北当前对于此类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控,也体现了对于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的导向。”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湖北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利用互联网或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众筹买房”和“首付贷”进行严查。
湖北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同时,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并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
政策规定,当前对于首付贷和众筹买房都会进行管控。当然政策的强调层面不一样。其中首付贷业务明确界定为违法,是属于禁止类的内容,这一点其实也是为了更有效地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防范各类高杠杆购房的现象,符合房住不炒的政策调控逻辑。而对于众筹买房的现象,政策则是给予了规范的表述,所以后续类似机构进行此类创新,可以去做,但是务必要规范,尤其是要防范各类众筹中的投资投机购房现象出现。
从政策上看,参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企业,主要包括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和互联网金融机构。政策规定类似创新必须要具备金融资质。严跃进预计后续对于此类资质的审核力度会加大。当然换个角度看,其实又说明政策层面也不是一刀切,即还是允许有此类创新,但确实需要先审批再运作。
严跃进认为,类似政策也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尤其是在一些购房首付比例比较高的城市,更要防范此类互联网层面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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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万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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