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10批次药品不合格 涉哈药集团子公司等
中国网财经7月30日讯 日前,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宜兴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白芷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二氧化硫残留量。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西兆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然润堂中药有限公司、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玉林泰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薄荷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显微特征、薄层色谱。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刺五加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东世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亮菌甲素氯化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和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附:1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药品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 | 生产批号 | 药品规格 | 检品来源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验机构 |
白芷 | 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71201 | 福建九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含量测定] |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上药控股宜兴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 | 160918 | 上药控股宜兴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 | [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 | |||||
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 17051302 | 宁夏西北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 ||||||
薄荷 | 江西兆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180101 | 江西兆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性状],[鉴别]((3)薄层色谱) |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
湖南然润堂中药有限公司 | 2016080203 | 长沙术仁堂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 ||||||
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70501 | 湘乡市中医医院 | ||||||
广西玉林泰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8010226 | 北海强露商贸有限公司 | ||||||
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70301 | 德仁堂诊所(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湖北大道) | [性状],[鉴别]((1)显微特征)、((3)薄层色谱) | |||||
刺五加颗粒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610561 | 每袋装10克 | 山西勇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 不符合规定 | [含量测定] |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
亮菌甲素氯化钠注射液 | 广东世信药业有限公司 | 1711001 | 250ml:亮菌甲素2.5mg与氯化钠2.25g | 广东世信药业有限公司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YBH21192004-2015Z | 不符合规定 | [含量测定] |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责任编辑:王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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