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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航空高薪挖人 飞行员何以难飞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11:04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陶海青

  飞行员作为稀缺资源,是航空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飞行员的流动不像其他行业一样可以凭个人意愿,他们成为市场经济舞台上带着“锁链”的特殊舞者

  2月1日,厦航飞行员ROY接到厦门仲裁委通知,其与厦航历时几个月的劳动争议案将在2008年2月21号下午14:40再次开庭。这几个月中,ROY不断利用博客倾诉辞职过程中的种种经历和苦闷心情。

  国航的温先生则要幸运一些,经过4个多月来在劳动仲裁和航空公司之间的劳顿奔波,1月初他的辞职事件尘埃落定。

  1月10日,飞行员温先生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航”,0753.HK,601111.SH)在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赔偿,这创下了飞行员辞职零赔付的先河,并被一些人称为飞行员辞职现象的“拐点”。

  几个月前,这位为国航服务了10年的飞行员,因出国定居,向国航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国航要求温先生支付300余万元的违约金和培训费。

  在东星航空有限公司(下称“东星航空”)常务副总经理汪彦锟看来,这一事件并不能说明飞行员离职、跳槽等事件都将得到平和解决。

  在接受《财经时报》独家采访时,他表示:“温先生只是出国定居,而不是出国工作。他的技术档案肯定还留在国航。”

  汪彦锟告诉《财经时报》:“如果温先生要继续从事飞行员工作,那么他必须交培训费。所谓不支付一分钱赔偿只是暂时的,赔偿迟早要交。况且,如果温先生要在国外当飞行员,就得重新考外国的飞行执照。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他不能用中国的飞行执照到外国航空公司求职。”

  与此同时,山东省青岛市4名飞行员因辞职被裁决交赔偿金约2480万元,创同类劳资纠纷案件的最高纪录。这是持续数年的飞行员危机的又一次爆发。

  近几年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航”,0670.HK,600115.SH)、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航”,SH A 600221,SH B 900945)、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航”,1055.HK,600029.SH)等各大航空公司均出现飞行员频频跳槽的现象。

  目前,中国飞行员主要来自航校培养和部队转业,由国家或国有航空公司支付数百万元的培养费,高昂的培训费使飞行员难以流动。因此,飞行员跳槽到民营航空公司,被一些业内人士视为“国有资产流失”。

  民营航空高薪挖人

  飞行员都是从国有航空公司向新成立的民营航空公司流动,而在其他行业,人才的流动都是由小企业流向大企业,唯独飞行员队伍是反向的。这种现象值得反思。

  随着中国国内投资航空业的门槛降低,大批民营资本涌入航空业。从2005年3月起,春秋、鹰联、奥凯等民营航空开始正式运营,对飞行员需求大增。而刚成立的民营航空公司并没有飞行员储备,只能靠从国有航空公司引进飞行员。这些熟练的飞行员,即使在换机型时,也能很快上手。这就是飞行员流动的最主要原因。

  以一架空中客车A320为例,一架飞机需要配备8至10名飞行员。然而,培养一名飞行员不仅成本高,而且还需要5年到10年时间才能成熟。所以,对民营航空公司来说,重金挖人才,是公司快速进入良性运营的一条捷径。

  在国有航空公司开大飞机安全性高,飞机维护、保养和后勤保障制度也比较完善,但民营航空公司开出的高薪令飞行员趋之若鹜。南航给机长的年薪是60万元,但民营航空公司开价却高达100万元。

  即使如此,民营航空公司高薪挖人也并非一路坦途,飞行员紧缺始终是困扰民营航空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

  首家获批筹建的民营航空公司成都鹰联航空公司,曾因飞行员短缺,3次推迟首飞时间。

  无独有偶,与成立之初的雄心壮志迥然不同的是,春秋航空的首航时间从原计划的2005年6月18日推迟到7月份。在首飞筹备中,春秋航空公司遭遇“飞行员缺口”的窘境浮出水面。

  据了解,春秋航空曾试图从山东航空公司湿租(注:指飞行员、飞机一起租)三架飞机。但不料命运多舛,中国民航总局在2005年初颁布了《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此规定对春秋航空的计划亮起了红灯。该规定明确指出,新组建的航空公司不得“湿租”国内外现有航空公司的客机用以筹建。

  对于春秋航空是如何解决飞行员短缺问题的,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磊以“飞行员属于敏感问题,不便回答”为由,拒绝了《财经时报》的采访。

  “东星航空现有60余名飞行员,”汪彦锟说,“还有约60名飞行学员在航校接受学习和培训,每人的培训费是60万元。”

  汪彦锟坦言,在东星航空的现有60余名飞行员中,有1/3是从其他航空公司“转会”来的,其中有13名来自东航武汉分公司,他们均经过了四五个月的劳动仲裁,最后共向东航赔付929万元才完成“转会”。

  据了解,当时赔偿价格平均在300万元左右,其中包括210万元的转会费和根据各地生活标准不同而给的安家费。虽然民航总局有规定,飞行员辞职最高赔偿额为210万元,但实际操作起来往往会超过这个数字。“总不能看着飞机在停机坪上‘晒太阳’吧。”汪彦锟无奈地说。

  谁为辞职买单?

  “高额赔偿”是牵制飞行员难以流动,并引发飞行员辞职纠纷的关键。

  那么如此高额的赔偿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

  据了解,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具体计算方法为:违约期限×月工资收入(飞行员前六个月全部平均工资收入×50%)。以上述青岛市4名辞职飞行员中的张先生为例,他在2007年4月至9月期间的平均月工资为29388.54元,他的“违约”期限(退休前的时间)为329个月,因此他的“违约金”为29388.54元/月×329个月×50%=4834414.83元。

  至于培训费,航空公司是依据民航总局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计算的。具体为:原则上以飞行人员的初始培养费70万元为基数,从飞行员参加工作开始,综合考虑后续培养费用,以年均20%递增计算补偿费用,最高计算10年,即最高额为210万元。45岁以后再从210万元开始,以年均20%递减计算补偿费用。张先生的培训费被计算到了最高额,即210万元。

  “南航自己培养一名机长非常昂贵,要花上千万元,从‘大一’开始,其费用就全包,包括在读本科期间,有两年在国外培训。回国后,他们要用模拟机进行训练,这种飞机1小时的费用是3200元。最昂贵的是,要用无人乘坐的空飞机对他们进行试飞训练。”南航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南航6名飞行员提出辞职时,南航提出辞职飞行员每人必须交300万元赔偿费。

  培养一位飞行员在学校的学习费用大约是70万元,这已经是业内的共识。学生走出校门,要经过至少8年时间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机长,其费用更高,而且都是由航空公司支付。因此,各大航空公司都严防飞行员和机长跳槽。

  对航空公司来说,飞行员是稀缺资源,是航空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飞行员的流动不像其他行业一样可以凭个人意愿。国航将飞行员视为国有资产,东航和南航也为飞行员辞职设置了天价索赔屏障,强烈反对放开飞行员流动政策。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民航总局有关规章规定,飞行员辞职纠纷未解决前,不允许在其他航空公司工作。因此,飞行员在辞职期间,有些下家公司往往会每月给他们支付两、三万元的生活补助,还有一张存了约300万元的银行卡,作为补偿安置费。“飞行员通常都会想方设法地独自占有这笔补偿安置费,而不想交赔偿费。于是,劳资纠纷接连不断。”

  为此,业内专家呼吁:改革航空业自身陈旧的人才制度迫在眉睫。在目前情况下,民航业可以建立飞行员转会机制,让飞行员能够像足球运动员一样实行转会制,谁接手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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