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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集团将发不超过100亿次级债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08:3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募资将用于做大寿险板块、实现综合经营突破等用途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本报讯 人保集团将发行不超过100亿元次级定期债务,该项申请昨日已获得了中国保监会的批复同意。这是继2003年实现H股上市之后、中国人保的又一次融资举动,所募集资金预计将主要用于做大寿险板块、实现综合经营突破等用途。 保监会昨日在公示的批复中表示,同意人保集团募集10年期可赎回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100亿元。人保集团应当严格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在收到批文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在各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告募集情况。 保险公司次级债,是指“保险公司经批准定向募集的、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保险公司债务”。根据保监会批复,中国人保本次募集的债务为“可赎回次级定期债务”,募集工作将在收到批文之日起1年内完成。 此前来自人保集团2008年工作会议的消息显示,中国人保将在今年启动A股上市的准备工作,大力推进寿险业务发展,并将通过重组、收购等方式实质性介入银行、证券等非保险金融领域。 人保集团总裁吴焰表示,中国人保在寿险领域的“短板”效应仍然明显,而寿险业务的超常规发展可能导致出现暂时的财务困难;与此同时,实质性进入非保险金融领域也需要投入大量资本,这些都对资本金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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