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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企和谐应重视成本注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 02:52 中华工商时报

  时下,不少企业负责人认为员工动不动就提条件、讲待遇,而员工则说企业会算计、太精明,连基本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都得不到保障。由此造成劳企关系不和谐、不协调,其直接后果是导致“招工难”、“民工荒”,职工队伍不稳定,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健全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群众共享的机制,其中也包括着力构建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随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相应增长的机制。可是,一提给职工涨工资,有的企业负责人就说工资成本太高,企业难以承受,有的干部也说工资高了会影响客商投资的积极性。实际上,无论是企业主的“成本论”,还是地方政府的“投资环境论”,其落脚点都有违社会公正。不错,企业发展需要资金积累,如果说企业发展之初,可以凭廉价劳动力作为支撑,但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应该有意识地怀有“反哺”之心,随利润增加而适度提高工资。企业的发展不能建立在职工利益相对受损的基础上。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已经有大部分的州专门修改了公司法,要求企业不仅要对股东的利润负责,而且要对包括雇员在内的广大“利益相关者”负责。在一个正常而健康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企业不能只追求利润而不顾其他,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出台一些刚性的制度、措施,加大监督力度,拓宽民主渠道,促进和谐劳企关系的建立。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利润的“风生水起”和工资的“一潭积水”所构成的强烈反差,与当前构建

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利润与工资,不应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应该“水涨船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广大职工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25G3)记者:   -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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