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对部分违规建筑颁发占用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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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02:0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攻 发自济南 山东将采取对部分违规建筑颁发房屋占用证、大面积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尽快将“城中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等多种措施平抑过快增长的房价。 《第一财经日报》从山东省建设厅了解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意
意见称,山东省各市要对已建成、手续不全、能够保留使用的违规建筑进行登记,并颁发区别于《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用证件,待完善有关手续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或允许上市交易。 山东省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这条措施的实行预示着将来会有一大批旧村改造房、违规房将通过合法的方式,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由于此类房子大都地处城郊,房价偏低,这批房子进入市场后将对山东的商品房的平均价格起到拉低的作用。 意见称,山东将依照国家法律尽快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山东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拿到的土地普遍价格较高,使得楼盘开发成本上升,商品房价格也随之上升。“城中村”的集体土地尽快转为国有土地,将为房地产开发提供更多土地,房产用地增多,成本下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自然会下降。 山东省主管建设的副省长才利民在上述会议上表示,山东将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将规划设计条件、平均套型面积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以有效控制建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