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得预售证三天内必须卖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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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21:33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很多开发商在开盘时,都会使一个伎俩,故意只开一小部分房屋,其他留着,等待涨价之后再卖,这种“挤牙膏”式的行为今后在北京将被严格禁止。 在不少地方,可以发现很多即将开盘和正在销售的商品房项目,但是,如果真的要买的话,却经常遇到“有房买不到”的情况。
"我看中那个项目,开发商就说不卖,只剩下两套楼层不好的." 这其实就是很多开发商普遍采取的挤牙膏式的销售策略,也就是先低价开市,卖户型和朝向不好的房子,然后随着价格上升将房子分批投入市场。 从6月1号以后,这种情况就不再被允许。北京市建委明文规定,开发企业自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开盘,并要按整栋对外销售。如果拿到证后三天内未开盘且自留房源,将被有关部门处罚。 业内人士:"我觉得这是建委出于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管理的一个目的,无论说是现在还是未来,对一个良好的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来说这个政策的出台都是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