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 法院已冻结公司存款8881万】盘江股份14日晚公告,法院向公司下发《执行通知书》指出,被执行人首黔公司等应向长城资管贵州分公司支付欠款及利息8816.46万元,盘江股份等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首黔公司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法院已冻结公司银行存款8881.13万元。公司去年已将未出资金额全部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进行减值处理,今年末将继续进行减值测试及相关会计处理。
责任编辑:张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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