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政策推动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放宽购房落户和子女就学政策】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等7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结合城市“双修”、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做好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个人或单位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对个人或家庭购买公寓、商业、办公等各类商品房,持经房产部门备案的网签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权证,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可以申请办理本地户籍登记或者户口迁移手续。子女可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就学政策。
责任编辑:王永生 SF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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