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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
9月15日,一则关于次新股金帝股份上市首日曾惊现限售股被融券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新股的战略投资者是否应出借限售股作为融券券源,再次成为市场争论焦点。
回查数据发现,9月1日,金帝股份上市,公司发行价21.77元/股,当日股价最高冲至61元/股,涨幅达180%。高位震荡后,股价逐步回落,收盘报48.27元/股,收盘涨幅121%,期间振幅甚大。融资融券数据显示,当日融券卖出量458.32万股,融券余额为2.21亿元,占流通市值的9.346%。
市场人士认为,当日股价大幅波动原因或与战略投资者的资管计划几乎“清仓式”出借融券有关。
谁在融券卖出458.32万股?
业内人士表示,融券券源一般来自两大途径:证券公司持仓的券源,以及从证金公司平台上取得的券源。后者是转融通业务中,由市场上其他参与者持有,并在证金公司转融通平台上出借的券源。
如此巨量的融券来自何方?“对于一只新股,如果投资者不看好后市,可在二级市场上直接卖,没有必要把股票借给别人赚取利息。因此市场倾向认为本次融券券源来自于限售股股东,战略投资者几乎清仓式出借,但出借这一行为也可能是资管计划管理人做出的。”一名业内人士指出。
还有证券从业人士表示,金帝股份上市第一天,能够做融券出借的机构并不多,公司大股东处于限售期,网上配售又以散户为主。因此该人士认为,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方部分可能来自网下配售股东。不过,从金帝股份网下获配名单看,获配名单非常分散,而且每名获配者的股份都很少,这种可能性很小。
金帝股份战略配售信息显示,金帝股份资管计划1号、金帝股份资管计划2号分别持有436.06万股、34.03万股,合计获配470.09万股,限售期为12个月,战略投资者类型为发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如果该融券来自于战略投资者出借,那么458.32万股占专项资管计划所持股份的比例高达97.5%。按上市首日收盘价48.27元/股计算,458.32万股的市值达2.2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随后短短几日,公司股价连续下跌,最新价较最高价几近腰斩。
令人意外的是,中证金融数据显示,9月1日,金帝股份融券融出费率(年化)最高达到28.1%。“这一费率受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新股上市一般波动较大,高波动对应高收益,高收益就会对应较大的需求量。如果供给量少,融券费率就会高,也说明一券难求。”沪上某大型券商表示,“这么高的费率,双方交易前肯定是商量好的,然后再走中证金融流程。但是这么大笔的融券数量很少见。”
高管及核心员工是否参与出借?
针对以上情况,上海证券报记者致电金帝股份,一名自称是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工作人员说:“公司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包括战略投资的资管计划所持有的股份,都是有锁定期的,在中登公司均做了登记,都不会进行卖出。”
“但是,资管计划的具体操作是管理人那边的一个情况。作为一个刚上市公司,我们肯定会合规运营的。”证券事务代表告诉记者,“至于这块业务的详细情况,您可以咨询所开户的券商。”
挂断电话以后,记者查阅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显示,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确实可参与证券出借。
《办法》同时强调:“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不得通过与转融券借入人、与其他主体合谋等方式,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随后,记者再次致电金帝股份,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还是以我们公开的信息披露为准。关于这一块的业务,还是看交易所的转融通管理办法。”
“其实,高管及核心员工只是参与了资产管理计划,我们按照资产管理计划来履行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对于资产管理计划的后续管理,还是由资产管理人来管理的。”
“有个概念你可能没注意,不叫融券,叫出借。我建议您问一下开户的证券营业部的老师,他们会比较了解这个业务。或者,您也可以去看一下上证e互动里公司回复的管理办法。”上述人士表示。
一名接近公司的市场人士表示,战略配售投资者获得的持有期限内股票在相关政策下确实可参与证券出借,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由管理人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操作。所有操作均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该资管计划管理人是国信证券。
出借与融券究竟有何区别?
沪上某大型券商两融负责人回复记者称:“券源出借是上市公司股权持有人将股份通过券商或转融通的形式借给第三方,不改变股权所属性质;第三方通过融券获得券源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打个比方,出借是一个动作,即我借给你股票,融券是你拿到这个股票然后卖了。卖的动作是你发出的,我借给你的动作不影响股价。”他表示。
他认为,出借方并不确认融券方的意图。“有些融券方是做趋势对冲,如买入股票下跌时,融券卖出跟随大盘走势的股票以对冲损失。”
随后他补充道:“但我估计一般情形下,出借方如果知道自己的股票被出借了,应该都了解融券是为了套利、对冲或者裸空。”
记者进一步致电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资本市场部相关人士回复,部门只负责该资管计划的配售发行工作,管理问题需致电其他部门。
限售股融券陷入“公平性”争议
自“减持新规”实施以来,监管层紧盯踩踏“红线”者,严厉打击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相关股东。近日,东方时尚、我乐家居因违规减持,已被监管火速处罚。
记者关注到,有关注册制下首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限售股可以融券卖出的消息,近期成为市场争议焦点。
市场对限售股融券的质疑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限售股既然是“限售”,就不应该在市场流通,否则借贷前后股票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且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需要提高;二是稀缺的券源主要由券商来分配,分配机制存在可操纵的空间,券商大客户机构相比散户更容易获得融券。
那么,限售股融券是否违反市场公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限售股之所以限售,是因为获取了公众投资者没有获得的利益或优惠。当前环境下,应当尽量让政策天平向公众投资者适度倾斜,以全面提振投资者信心。”
也有人士认为,限售股融券可发挥多空平衡作用,提高市场定价效率。但投资者参与融券业务,由于使用了一定程度的财务杠杆,相应的投资风险将被放大。
责编:孟妹 校对:孙洁华图编:周洋
责任编辑:凌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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