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干部被上司灌醉”,官方通报

“女干部被上司灌醉”,官方通报
2023年06月12日 20:15 深圳晚报

6月12日,网上出现了一则信息:绍兴市柯桥区某政府机关女干部金某被灌酒,送回家时已处于“断片”状态,此事被多家媒体报道转发后,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6月12日晚,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称,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记者了解后发现,这则信息来源于当地一些网友的微信朋友圈截图——该朋友圈截图中,疑似金某丈夫对金某的相关领导和当晚的酒局进行了实名举报。

截图中提到,柯桥区某政府机关领导,带着其下属金某和另一单位的几名政府工作人员吃饭时,以“谈工作”为由,将金某灌醉。之后,该领导于当晚9:30将金某送回所住小区楼下大堂,致歉后离开。

朋友圈配文还附了一张金某侧卧睡在沙发上的照片。后续还写着“因柯桥纪委的举报电话晚上无人接听,故发朋友圈寻求帮助。”

网传朋友圈截图网传朋友圈截图

此前,即6月9日,为求证此事,记者曾致电了涉事领导。该领导回应称:“这是误会,对方已经删除了这条朋友圈动态,不存在灌酒这一情况。”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当事人金某。她表示,不方便谈论此事。

同一天,柯桥区纪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朋友圈)是上周五(即6月2日)发出来的,周六(即6月3日)纪委就已经介入调查处理了,并已经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区委办了。”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具体调查结果,需要向区委办或宣传部进行了解。

6月12日晚,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情况通报。

经查,6月2日18时许,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餐费由潘某某个人支付),于20时许结束。餐后潘某某与聚餐人员等3人送金某某回家,于20时40分左右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21时15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

鉴于潘某某等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编辑 | 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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