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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没近2500万!兴业银行又因多项支付业务违规,3业务高管被警告
来源: 资事堂
作者 | 陈圣洁
继6月收“百万级”罚单后,近日,兴业银行又因支付业务违规被央行分支机构处罚。
不过,这次罚得更狠:
不仅被没收违法所得1087.51万元,并处1432.44万元罚款,还有3位业务部门高管被点名警告、罚款。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涉5项业务违规被罚近2500万
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披露了31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包括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在内的多家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其中,兴业银行因为被罚没金额巨大而备受瞩目。
具体来看,兴业银行此次共涉及5项业务违规:
1.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
2.为支付机构超范围(超业务、超地域)经营提供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3.违规连通上、下游支付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
4.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最终,兴业银行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87.51万元,并处1382.44万元罚款。
时任兴业银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陈鼎东,因对上述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被给予警告,处7万元罚款。
时任兴业银行零售银行总部银行卡与渠道部总经理助理陈云生,因对该行“为无证机构提供转接清算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外包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三项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被给予警告,处7万元罚款。
同时,兴业银行福州分行因“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4.38元,处50万元罚款。
时任兴业银行福州分行企业金融总部现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钟磊,也因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5万元罚款。
02
并非今年首次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兴业银行今年首次被央行处罚。
今年6月12日,同样是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披露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
兴业银行三明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6.09万元,并处罚款320.44元。
具体违规问题包括:
1.为非法交易平台提供条码支付服务;
2.为无证机构经营支付业务提供条码支付服务,且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一致性的规定;
3.交易风险监测机制不健全,间接为非法交易平台提供条码支付服务;
4.允许外包服务机构以特约商户名义入网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
5.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
时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企业金融部总经理助理蔡清武,因对上述多个问题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处罚款5万元。
03
上半年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占比回升
公开资料显示,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注册资本190.52亿元。
兴业银行的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00.17亿元,同比增长11.24%,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其中,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02.23 亿元,同比增长 28.36%,对整体营收增长的贡献不小。
纵向来看,经历了去年断崖式下跌后,今年上半年,兴业银行的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快速回升。上半年,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为9.1亿元,在该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的占比回升至2.83%。
▼ 附图:兴业银行近5年半年度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金额、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中的占比
不过,结合罚单来看,做好风控,“稳扎稳打”才是长久经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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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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