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女董秘的无奈,从监管函到行政处罚只隔了2年
来源:董秘学苑
原创 六月雪
你信任他人,被动做信息披露,某天违规,他人并不会替你受罚,东方金钰前董秘的案例就比较深刻。9月15日晚间,东方金钰公告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在今年的4月,证监会就已经发布过了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和《决定书》内容的不同就在于后者有了被罚对象的申辩,作为一个董秘在面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时,自己如何置身事外。
我们首先来看看东方金钰的违规内容:
1、东方金钰为完成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业绩指标,虚构其所控制的瑞丽市姐告宏宁珠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姐告宏宁)与普某腊、保某、李某青、凤某、自某堵、张某梅等六名自然人名义客户之间的翡翠原石销售交易。
2、东方金钰2016、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都存在虚假记载,以2018年半年度为例,东方金钰2018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4100万元,虚增应收账款77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900万元,占2018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的211.48%。
时任董事会秘书刘雅清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上都有签字。
刘雅清在申辩材料中提出:
1、其任职期间积极履职,勤勉工作,但缺少其董事会秘书职务相应的地位和权利;
2、其并未分管姐告宏宁相关业务,不知悉涉案违法行为;
3、其基于对审计机构工作结论和公司相关负责人的信任,才在涉案定期报告上签字。
综上,刘雅清请求减轻或免于处罚。
证监会认为:
刘雅清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其在涉案定期报告上签署确认意见,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东方金钰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刘雅清构成勤勉尽责,其应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综上,对刘雅清的申辩意见不予釆纳。
最终董秘刘雅清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
关于董秘刘雅清的无奈,其实2年前,我们就曾报道过,只不过两年后从监管函变成了处罚决定书:
不敢和老板说不,东方金钰女董秘“躺领”职业生涯第一张罚单
董秘们还是要尽量争取一些话语权,现在上市公司4000多家,东边不亮西边亮,不必委屈在一言堂的上市公司中,否则得不偿失,东方金钰现在也是一地鸡毛。
免责声明:自媒体综合提供的内容均源自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并获许可。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立场。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责任编辑:陈志杰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