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本周对银亿股份等12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深交所本周对银亿股份等12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2019年09月27日 18:22 新浪财经

  深市监管动态

  一、上市公司监管动态(2019年9月20日-9月26日)

  本所对12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对2018年度业绩预告作出修正,且2018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熊续强、副董事长张明海、副董事长方宇、董事兼总裁王德银、财务总监李春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陆学佳、董事邱扬、董事谈跃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是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控股股东承诺超期未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时任董事长唐新林、董事长兼总裁徐宏军、时任董事刁劲松、时任董事兼总裁刘杰、财务总监张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卢安军、时任董事朱洪彬、时任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肃、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叶德斌、董事兼副总裁宋海峰、时任监事刘琛如、时任监事蔡琼瑶、监事喻辉、时任副总裁时宏珍、时任副总裁陆海枫、副总裁荣华中、副总裁周宏林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三是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长朱要文、财务总监杨彪、时任董事兼总经理何玉水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是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转让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违规,2018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侯建芳,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杨桂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侯五群,董事候斌,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吴易得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五是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披露违规、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旭亮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时任财务部投资总监胡玄跟,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陈永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六是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持有公司股份每减少5%时,未按规定及时在规定期限内报告、公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停止买卖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朱国锭、包晓茹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七是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南东违反股份限售承诺,且未采取积极解决措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内被动转让。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汪南东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八是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闲置募集资金仍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乐伍,副董事长、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赖其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九是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石旭刚控制的公司提供2笔违规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规将募集资金多次质押取得银行贷款;2018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进行修正;2018年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三季度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更正。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石旭刚,董事兼杭州中威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珊珊,时任财务总监徐造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十是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因被动平仓发生减持,上述减持分别发生在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2018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以及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多次构成敏感期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北京安策恒兴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十一是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进行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先玉,董事兼总经理潘清寿,财务总监陈美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十二是成都天翔环境(维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亲华对上市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为邓亲华及其关联方、供应商、员工等提供违规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亲华,董事兼总经理邓翔,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军,董事兼财务总监娄雨雷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开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邓亲华,董事兼总经理邓翔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副董事长杨武,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培勇,独立董事范自力、刘兴祥,监事余雅彬、董显银、周迎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所共对9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均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

  9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未就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二是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或董事会秘书蒋大兴、李东红、陈丽花、蒋青云、梁峰、赵树坚、李斯霞、周莹、李宇鸣、谢家浩、陈汝平、李捷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三是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未达到回购报告书中约定的下限。四是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超比例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志云未能就上述事项及时督促相关股东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五是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相关科目存在列报不准确的情形。六是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自查发现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对2018年半年报、2018年三季报、2018年年报、2019年一季报进行了差错更正。七是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要求对子公司确认商誉,对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八是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宏亮未完成相应的增持计划。九是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相关会计处理存在错误,对2018年度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进行了差错更正。

  本所发出半年报问询函56份、重组问询函6份、关注函8份、其他函件18份。

  二、市场交易监管动态(2019年9月23日-9月27日)

  本周,本所共对3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封涨跌停等异常交易情形,并对8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来源:深交所)

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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