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4月8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帕拉米韦注射液(15ml:0.15g)《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申请获得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苏州爱美津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药品批准文号不变。
帕拉米韦是新一代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可选择性地抑制人甲型和乙型流感病毒的神经氨酸酶,抑制成熟的流感病毒脱离宿主细胞,达到抑制流感病毒在人体内的传播,以起到治疗流行性感冒的作用,主要用于治疗甲型或乙型流行性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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