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80--飛霓控股:第一季度業績報告2021

08480--飛霓控股:第一季度業績報告2021
2021年05月10日 17:01 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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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08480--飛霓控股:第一季度業績報告2021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 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本報告的資料乃遵照聯交所的《GEM 證券上市規則》(「GEM 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飛霓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本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零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附註 千令吉 千令吉

收益 4 49,315 25,464銷售成本 (23,026) (17,739) 毛利 26,289 7,725其他(開支)╱收入淨額 5 (4,468) 3,594銷售及分銷成本 (3,916) (2,371)行政開支 (7,377) (5,188)利息收入 115 56融資成本 6 (475) (523)應佔一間合營公司溢利,扣除稅項 81 67應佔聯營公司虧損,扣除稅項 – (296) 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 7 10,249 3,064所得稅開支 8 (814) (371) 期內溢利 9,435 2,693其他全面(開支)╱收益,扣除稅項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出售附屬公司 (7,479) (1,364) 換算海外業務的匯兌差額 2,177 3,378 應佔一間合營公司其他全面收益 45 32 應佔聯營公司其他全面開支 – (3)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附註 千令吉 千令吉

期內其他全面(開支)╱收益,扣除稅項 (5,257) 2,043 期內全面收益總額 4,178 4,736

以下人士應佔溢利:

本公司擁有人 2,143 2,693非控股權益 7,292 –

9,435 2,693

以下人士應佔全面收益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 4,178 4,736非控股權益 – –

4,178 4,736

每股盈利:

基本及攤薄(仙) 10 0.38 0.48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

股本 股份溢價 合併儲備 匯兌儲備 累計虧損 總計 非控股權益 總計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

的結餘(經審核) 30,255 80,824 42,208 (5,292) (22,536) 125,459 – 125,459 期內溢利 – – – – 2,693 2,693 – 2,693出售一間附屬公司 – – (2,775) 1,411 – (1,364) – (1,364)換算海外業務的匯兌差額 – – – 3,378 – 3,378 – 3,378應佔一間合營公司其他全面收益, 扣除稅項 – – – 32 – 32 – 32應佔聯營公司其他全面開支, 扣除稅項 – – – (3) – (3) – (3) 全面(開支)╱收益總額 – – (2,775) 4,818 2,693 4,736 – 4,736

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結餘

(未經審核) 30,255 80,824 39,433 (474) (19,843) 130,195 – 130,195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經審核) 30,255 80,824 39,433 (2,889) (51,973) 95,650 – 95,650 期內溢利 – – – – 2,143 2,143 7,292 9,435出售附屬公司 – – – (83) – (83) (7,404) (7,479)換算海外業務的匯兌差額 – – – 2,073 – 2,073 112 2,177應佔一間合營公司其他全面收益, 扣除稅項 – – – 45 – 45 – 45 全面收益總額 – – – 2,035 2,143 4,178 – 4,178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結餘

(未經審核) 30,255 80,824 39,433 (854) (49,830) 99,828 – 99,828

1. 一般資料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3號法律,經綜合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已發行普通股自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起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上市」)。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及總部地址分別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及Lot1883,JalanKPB9,Kg.BharuBalakong,43300SeriKembangan,Selangor,Malaysia。香港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31樓。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彈性紡織品、織帶及聚氯乙烯(「聚氯乙烯」)有關產 品以及服裝 產品零售銷售。本公司的最 終控股公司 為PRGHoldingsBerhad(「PRGHoldings」或「控股股東」),其於馬來西亞註冊成立為公眾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於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2. 編製基準及會計政策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所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修訂本及詮釋(下文統稱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以及GEM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規定編製。此等財務報表乃按照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以馬來西亞令吉(「令吉」)列報,令吉即本公司主要經營附屬公司的功能貨幣,而所有數值已約整至最接近千位數(千令吉)(另有指示者除外)。

除與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的期間生效之新訂準則或詮釋相關者外,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二零二零年年度財務報表所採納的相同會計政策編製。會計政策的變動詳情載於下文。

採納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標題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第7號、第9號及第16號以及

利率指標改革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修訂本)

採納上述準則對本集團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並無任何重大影響。

3. 收益及分部資料

(a) 業務分部

本公司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製造及銷售彈性紡織品、織帶及聚氯乙烯有關產品以及服裝產品零售銷售。

本集團根據行政總裁(即主要營運決策人(「主要營運決策人」))所審閱的報告釐定其經營分部。

本集團已得出兩個可報告分部,概述如下:

(i) 生產(「生產部門」);及

(i ) 零售(「零售部門」)。

主要營運決策人根據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評估經營分部的表現。分部間收益按銷售予外部客戶的同一水平定價,並於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對銷。

概無向主要營運決策人另外提供分部資產及分部負債資料,原因是主要營運決策人並非使用該資料來分配資源及評估經營分部的表現。

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

生產 零售 其他 總計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收益

來自外部客戶的總收益 32,626 642 16,047 49,315

業績

經營溢利╱(虧損) 5,553 (1,482) 6,457 10,528利息收入 110 – 5 115融資成本 (136) (333) (6) (475)應佔一間合營公司溢利, 扣除稅項 81 – – 81 除所得稅開支前

溢利╱(虧損) 5,608 (1,815) 6,456 10,249所得稅開支 (814) – – (814) 期內溢利╱(虧損) 4,794 (1,815) 6,456 9,435非控股權益 – – (7,292) (7,292) 母公司擁有人應佔

溢利╱(虧損) 4,794 (1,815) (836) 2,143

其他分部資料:

折舊及攤銷 (750) (1,245) (109) (2,104)出售附屬公司虧損 – – (4,975) (4,975)

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

生產 零售 其他 總計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千令吉

收益

來自外部客戶的總收益 24,215 1,182 67 25,464

業績

經營溢利╱(虧損) 5,714 (1,277) (677) 3,760利息收入 56 – – 56融資成本 (173) (348) (2) (523)應佔一間合營公司溢利, 扣除稅項 67 – – 67應佔聯營公司虧損, 扣除稅項 (296) – – (296) 除所得稅開支前

溢利╱(虧損) 5,368 (1,625) (679) 3,064所得稅開支 (371) – – (371) 期內溢利╱(虧損) 4,997 (1,625) (679) 2,693非控股權益 – – – – 母公司擁有人應佔

溢利╱(虧損) 4,997 (1,625) (679) 2,693

其他分部資料:

折舊及攤銷 (708) (1,222) (31) (1,961)出售一間附屬公司收益 3,197 – – 3,197

(b) 地區資料

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本集團的製造設施及銷售辦事處乃建基於馬來西亞、越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及香港,而零售業務則建基於新加坡共和國(「新加坡」)。

根據地區呈列資料時,分部收益乃按照衍生銷售交易的客戶的地理位置呈列。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千令吉 千令吉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

亞太地區 41,260 19,521歐洲 2,553 1,388北美洲 5,156 4,205其他 346 350 總計 49,315 25,464

(c) 有關主要客戶的資料

於報告期間,來自個別客戶的收益為本集團總收益貢獻超過10%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千令吉 千令吉

客戶A * 3,455

* 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來自該客戶的收益不超過本集團總收益的10%。

4. 收益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千令吉 千令吉

收益明細

彈性紡織品 8,239 7,327織帶 15,211 9,767聚氯乙烯有關產品及其他產品 9,176 7,121時裝服裝產品及配飾 642 1,182其他 16,047 67 總計 49,315 25,464

截至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所有來自客戶的收益均於某一時間點確認。

5. 其他(開支)╱收入淨額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千令吉 千令吉

外匯收益淨額

—已變現 153 267—未變現 230 57佣金收入 19 101出售附屬公司的(虧損)╱收益 (4,975) 3,197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收益 – 12銷售廢料 5 1其他 100 (41) 總計 (4,468) 3,594

6. 融資成本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千令吉 千令吉

銀行透支利息 7 7銀行借款利息 172 172租賃負債利息 283 332其他 13 12 總計 475 523

7. 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千令吉 千令吉

除所得稅開支前溢利已扣除╱(計入):

無形資產攤銷 223 213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726 675使用權資產折舊 1,155 1,073撇減存貨撥回淨額 (1,615) (1,362)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收益 – 12出售附屬公司的虧損╱(收益) 4,975 (3,197)

8. 所得稅開支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千令吉 千令吉

即期稅項開支

—馬來西亞所得稅 568 143 —海外所得稅 301 259

869 402

遞延稅項

—本年度 (55) (31)

814 371

根據開曼群島規則及法規,本公司毋須於開曼群島繳納任何所得稅。

於截至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馬來西亞所得稅按估計應課稅溢利的法定稅率24%計算。

其他稅務機關的稅項開支按該等相關司法權區的現行稅率計算。

9. 股息

本公司自其註冊成立以來概無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本期間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二零年:零令吉)。

10. 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乃根據本期間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及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

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以下資料計算: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千令吉 千令吉

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 2,143 2,693

股份數目

期內已發行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560,000,000 560,000,000

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因為截至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並無發行在外的攤薄潛在普通股。

業務回顧

(a) 生產部門

本集團是馬來西亞及越南歷史悠久的彈性紡織品及織帶製造商。產品於馬來西亞及越南製造及銷售,亦出口至超過30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印度、印尼、澳洲、斯里蘭卡及巴基斯坦。

本集團於二零一九年透過收購一間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涉足聚氯乙烯有關產品製造及銷售,該公司於香港及中國的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聚氯乙烯有關產品製造及銷售。

於二零二零年,本集團出售本集團的一間附屬公司,其主要製造及銷售窄幅彈性織帶產品。

於本期間,來自生產部門的收益約為32.6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約8.4百萬令吉或34.7%。

於本期間,國內銷售及出口銷售分別約為生產部門總收益的40.7%及59.3%(二零二零年:44.2%及55.8%)。截至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亞太地區、歐洲及北美洲仍為本集團的主要出口國家。

於本期間,來自彈性紡織品、織帶及其他製品銷售的收益分別約為生產部門總收益的25.2%、46.6%及28.2%(二零二零年:30.2%、40.5%及29.3%)。按產品劃分的表現載述如下:

(i) 彈性紡織品

於本期間,彈性紡織品收益約為8.2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約0.9 百萬令吉或 12.3%,主要由於本期間來自亞太地區、歐洲及北美洲客戶的銷量上升。

(ii) 織帶

於本期間,織帶的收益約為15.2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約5.4百萬令吉或55.1%。此乃主要由於本期間內來自亞太地區及北美洲客戶的傢俬織帶及安全帶織帶的銷量增加所致。

(iii) 其他製品

於本期間,其他製品的收益約為9.2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約2.1 百萬令吉或29.6%,主要由於聚氯乙烯有關產品及膠帶產品貢獻收益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 1.4百萬令吉及0.7百萬令吉所致。

生產部門整體收益較二零二零年同期有所改善,主要由於本期間銷售從COVID-19疫情的影響中溫和復甦。

(b) 零售部門

本集團於二零一八年第二季進軍零售業務,並成為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以及少數獲批准的其他地區「PhilippPlein」名貴時裝品牌的授權經銷商。第一間旗艦店已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在新加坡濱海灣金沙開業,其為「PhilippPlein」首間位於東南亞的店舖。本集團擁有49%權益的第二間店舖已於二零一九年七月在泰國曼谷IconSiam開業。

於本期間,零售部門產生收益約0.6 百萬令吉(二零二零年:1.2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減少 0.6百萬令吉或50.0%,主要由於受到COVID-19流行病爆發所影響,導致本期間到訪的遊客減少,並使整體消費惡化。

(c) 其他

本期間,收益約為16.0 百萬令吉(二零二零年:0.1百萬令吉),主要由於本集團二零二零年第四季收購的證券經紀業務包銷費、經紀費及財務顧問費用所致。證券經紀業務其後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出售。董事會相信出售事項使本集團聚焦於現有業務及於經濟存在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保留資金及資源。

財務回顧

收益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收益約為49.3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23.8百萬令吉或93.3%。

本集團大部分收益乃源於生產部門,於本期間佔總收益約66.1%(二零二零年:94.9%)。

生產部門收益增加約8.4百萬令吉或34.7%,主要由於本期間銷售訂單回升。就二零二零年同期而言,銷售訂單受到COVID-19 疫情下各國實行封城及出行限制影響。

於本期間,零售部門收益較二零二零年同期減少約0.6百萬令吉或 50.0%,主要由於爆發COVID-19疫情導致旅客數目及新加坡客戶消費減少。

銷售成本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銷售成本為23.0百萬令吉(二零二零年:17.7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約5.3百萬令吉或29.9%。銷售成本增加與收益增加相符。

毛利及毛利率

本期間,本集團毛利約為26.3 百萬令吉(二零二零年:7.7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18.6百萬令吉,主要由於(i)本集團於二零二零年第四季收購且其後出售的證券經紀業務及(i )本集團若干生產附屬公司的毛利於本期間改善貢獻較高毛利。

本集團毛利率從30.2% 改善至53.3%,主要由於 (i)本集團於二零二零年第四季收購且其後出售的證券經紀業務及(i )生產產品銷售量增加以致固定間接成本佔總銷售成本比重下降貢獻較高毛利。

其他(開支)╱收入淨額

本期間,本集團其他開支約為4.5百萬令吉(二零二零年:其他收入3.6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減少8.1百萬令吉。減少主要由於本期間確認出售附屬公司一次性虧損5.0百萬令吉,而二零二零年同期確認出售一間附屬公司一次性收益3.2百萬令吉。

銷售及分銷成本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銷售及分銷成本為3.9百萬令吉(二零二零年:2.4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約1.5百萬令吉或62.5%。增加主要由於本集團於二零二零年第四季收購且其後出售的證券經紀業務產生的營銷費用(二零二零年:零令吉)及生產部門產生的銷售及營銷費用增加,與各收益增加相符。

行政開支

行政開支主要包括管理及行政員工的薪金、間接用於生產的物業、廠房及設備的折舊以及其他雜項開支。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行政開支為7.4百萬令吉(二零二零年:5.2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 2.2百萬令吉或42.3%。增加主要由於本集團於二零二零年第四季收購且其後出售的證券經紀業務產生的行政開支所致(二零二零年:零令吉)。

期內溢利

本期間,期內溢利為9.4百萬令吉(二零二零年:2.7百萬令吉),較二零二零年同期增加約 6.7百萬令吉。溢利主要產生自本集團於二零二零年第四季收購且其後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出售的證券經紀業務溢利12.2百萬令吉及本集團本期間毛利率改善,被出售上述附屬公司(從事證券經紀業務)虧損 5.0百萬令吉(二零二零年:出售附屬公司(從事生產業務)收益3.2百萬令吉)抵銷。

股息

董事會並無就本期間宣派任何股息(二零二零年:零令吉)。

購股權計劃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並無購股權根據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採納的購股權計劃予以授出。

未來前景及展望

多國的疫情出現反彈使經濟及衛生決策之間取得平衡出現困難,全球前景仍然充滿挑戰。此外,貿易戰持續、貨幣波動、全球供應鏈中斷以及區域商業競爭加劇亦使我們的經營環境極具挑戰性且難以預測。全球疫苗接種計劃自二零二一年年初開始實施,疫苗功效以及疫苗接種計劃的速度及覆蓋範圍仍有待觀察。本公司正不斷審視供需狀況及降低成本的措施,以確保業務持續及長遠的可持續性。

我們重新整備,以應對經營環境的新常態,我們相信將能佔據有利地位。

於受制裁國家的商業活動

於本期間,本集團未曾於被美國、歐盟、聯合國及澳洲法律定以若干經濟制裁的國家或地區(「受制裁國家」)或與名列美國財政部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制裁名單(包括特別指定國民及被禁人士名單)或美國、歐盟、聯合國或澳洲所存置的其他受限制人士名單內的若干人士及實體(「受制裁人士」)訂立任何交易,而本集團相信有關交易會為本集團或其投資者帶來觸犯或成為美國、歐盟、聯合國及澳洲的相關制裁法律法規(「國際制裁」)目標的風險。

為求持續監察及評估本集團業務及採取措施遵守本集團對聯交所作出的持續承諾(誠如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刊發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披露),及保障本集團及本公司股東(「股東」)利益,於本報告日期,本集團已就可能面臨的國際制裁風險採納下列措施及行動以監察及評估業務活動:

(i) 本集團已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由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一名執行董事組成。彼等的職責為(其中包括)監察本集團管理層在管理主要風險時的活動,確保風險管理程序行之有效,並審閱風險管理策略、政策、風險承受能力及風險容忍度;

(i ) 本集團將於釐定本集團是否應在受制裁國家或與受制裁人士開展任何業務機會前評估制裁風險;及

(i i) 當風險管理委員會認為必要時,本集團將聘僱在國際制裁事宜方面具備必要專長及經驗的外部國際制裁法律顧問提供建議及意見。於本期間,風險管理委員會並無識別本集團所面臨其認為本集團須聘僱一名外部國際制裁法律顧問的任何制裁風險。

董事認為,有關風險管理措施及行動提供合理充足及有效的框架協助本集團識別和監察任何重大國際制裁風險,以保障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董事退任

誠如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所公佈,楊珖先生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05條自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結束起退任非執行董事。

企業管治常規

董事深明於管理及內部程序中擁有良好企業管治對於達致有效問責制的重要性。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常規乃以GEM上市規則附錄15企業管治守則及企業管治報告(「企業管治守則」)載列之良好企業管治原則為基礎,內容有關(其中包括)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董事會組成、董事委任、重選及罷免、董事職責及薪酬以及與股東保持溝通。

就董事會所深知,本公司於本期間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

董事及控股股東於重大合約的權益

於本期間,董事或其關連實體概無於本期間內或本期間末存續而對本集團業務屬重大的任何安排、交易或合約(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為訂約方)中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權益。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同系附屬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間概無訂立重大合約。

不競爭契據

誠如招股章程「與控股股東的關係—競爭—控股股東作出的承諾」一節所披露,控股股東已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之不競爭契據(「不競爭契據」),當中載列以本公司(為其本身及作為本集團各成員公司的受託人)為受益人的若干不競爭承諾(「不競爭承諾」)。

根據該等不競爭承諾,控股股東已(其中包括)不可撤回地向本公司承諾於有關期間*任何時間,控股股東本身並促使其緊密聯繫人及╱或受其控制的公司(不包括本集團)不會在馬來西亞、越南及╱或本集團出售其產品及╱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不時經營業務(包括但不限於製造彈性紡織品、織帶及其他產品(包括橡膠帶及傢俬的金屬組件))的任何其他國家或司法權區擁有或參與或從事或收購或持有任何與本集團上述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任何業務的任何權利或權益(於各情況下,不論作為股東、合夥人、代理或其他身份,亦不論是否為溢利、回報或其他),或打算從事任何該等業務。

* 「有關期間」指從上市日期開始至以下較早日期屆滿止的期間:

(a) 就GEM上市規則而言,控股股東及其緊密聯繫人(不論單獨或作為整體)不再擁有(不論直接或間接)本公司當時已發行股本30%的權益或不再為本公司控股股東的日期;及(b) 本公司的股份不再於GEM或(如適用)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日期。

控股股東已向本公司提供書面確認書,確認其於本期間已遵守不競爭契據,且概無有關彼等遵守或執行不競爭契據的事宜須提請聯交所、本公司及╱或本公司股東注意。

獨立非執行董事亦已向本公司確認,經向控股股東作出有關合理查詢及審閱控股股東的書面確認書及╱或彼等認為屬適宜的相關文件後,彼等概無發現任何情況導致其認為控股股東於本期間並未遵守不競爭契據條款。

董事、控股股東及彼等各自的緊密聯繫人之競爭權益

於本期間,除本集團成員公司所經營的業務外,董事或控股股東或彼等各自的任何緊密聯繫人(定義見GEM 上市規則)概無於任何直接或間接與本集團的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中擁有任何業務或權益及╱或已經或可能與本集團存在其他利益衝突。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本期間並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證券。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及╱或其相聯法團證券之權益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持有登記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存置的登記冊內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另行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如下。

(1) 於本公司相聯法團普通股之好倉

股權概約百分比

董事姓名 相聯法團名稱 身份╱權益性質 證券數目

(附註2) (附註4)

拿督LimHeenPeok PRGHoldings

實益擁有人 108,800股股份(L) 0.03%

(附註1)

拿督LuaChoon

PRGHoldings

實益擁有人 33,973,900股股份(L) 7.90%

Hann

(附註1)

配偶權益 300,000股股份(L)

0.07%

(附註3)

CheahEngChuan PRGHoldings

實益擁有人 1,000,000股股份(L) 0.23%

(附註1)

附註:

1. PRGHoldings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及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

2. 字母「L」指董事於PRGHoldings股份的好倉。

3. 拿督LuaChoonHann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被視為於其配偶直接持有的PRGHoldings股份中擁有權益。

4. 股權百分比乃按PRGHoldings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的429,857,221股已發行股份計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概無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任何權益或淡倉。

主要股東於本公司證券之權益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據董事所知悉,登記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存置的登記冊內;或另行知會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或被視為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5% 或以上權益之人士(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除外)如下:

於本公司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股份」)的權益及淡倉

股權概約百分比

股東姓名╱名稱 身份╱權益性質 證券數目

(附註1) (附註6)

PRGHoldings(附註2及3) 實益擁有人 303,468,000股

54.19%

股份(L)

詹嘉雯 實益擁有人 58,472,000股

10.44%

股份(L)(附註4)

配偶權益 6,592,000股

1.18%

股份(L)(附註5)

附註:

1. 字母「L」指該人士於股份的好倉。

2. PRGHoldings為一間於馬來西亞註冊成立的公司,其已發行股份在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3. 執行董事拿督LuaChoonHann為PRGHoldings的集團執行副主席。

4. 根據詹嘉雯提交的權益披露表,詹嘉雯於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收購不多於58,472,000股股份。

5. 根據詹嘉雯提交的權益披露表,詹嘉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被視為於其配偶直接持有的股份中擁有權益。

6. 股權百分比乃按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的56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計算。

董事證券交易

本公司已採納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所載之規定交易準則作為本身之證券交易守則,其條款不遜於董事進行本公司證券之證券交易之操守準則。經向董事作出具體查詢後,全體董事已確認其於本期間已遵守規定交易準則,且並無不遵守情況。

財務報表之審閱

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遵照GEM上市規則及企業管治守則成立審核委員會並訂明其書面職權範圍。董事會已採納經修訂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自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生效。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協助董事會監督本公司的財務報告及披露程序、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系統,以及監察審核程序。

審核委員會目前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分別為HoMingHon先生、拿督斯里HouKokChung博士及拿督LeeCheeLeong。HoMingHon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本期間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業績,並與本公司管理層討論本集團採納的會計原則及常規以及內部監控及其他財務報告事宜。審核委員會認為有關業績已遵照適用會計準則、GEM上市規則項下的規定及其他適用法律規定編製,並已作出充分披露。

承董事會命

飛霓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拿督LimHeenPeok

馬來西亞,二零二一年五月七日

於本報告日期,非執行董事為拿督LimHeenPeok(主席)及NgTzeePenn先生,執行董事為CheahEngChuan先生、拿督LuaChoonHann及CheahHannon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HoMingHon 先生、拿督斯里HouKokChung博士及拿督LeeCheeLeong。

本報告由發表日期起可於GEM網站http://www.hkgem.com「最新公司公告」一頁(最少保存七日)及本公司之網站 http://www.furniweb.com.my內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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