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红人节|金麒麟基金大V评选 百位大咖入围→【投票】
原标题:00908--珠海控股投資: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刊發之公告最高達人民幣400,000,000元的定期貸款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任。
ZHUHAIHOLDINGSINVESTMENTGROUPLIMITED珠 海 控 股 投 資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00908)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3.18 條 刊 發 之 公 告最 高 達 人 民 幣 400,000,000 元 的 定 期 貸 款
本 公 告 乃 珠 海 控 股 投 資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 會(「董 事 會」)根 據 香 港 聯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上 市 規 則」)第13.18條 的 披 露 規 定 作 出。
董 事 會 宣 佈,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本 公 司 作 為 借 款 人 與 一 間 銀 行(「該銀 行」)訂 立 一 份 定 期 貸 款 函 件(「貸 款 函 件」),據 此,該 銀 行 已 同 意 向 本 公 司 授予 最 高 達 人 民 幣 400,000,000 元 的 無 承 擔 定 期 貸 款(「貸 款」),最 終 到 期 日 為 首 次提 用 貸 款 日 期 起 滿 三 年 之 日 子 或 二 零 二 五 年 四 月 十 二 日,以 較 早 者 為 準。
根 據 貸 款 函 件,本 公 司 已 向 該 銀 行 作 出 契 諾 及 承 諾(其 中 包 括):
(1) 珠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珠 海 國 資 委」)須 (i)實 益 持 有 珠海 九 洲 控 股 集 團 有 限 公 司(「珠 海 九 洲 控 股」)不 少 於 51%(直 接 或 間 接)股 權;及 (ii) 持 有 珠 海 九 洲 控 股 單 一 最 大 股 權;
(2) 珠 海 九 洲 控 股 受 珠 海 國 資 委 管 理 控 制;
(3) 珠 海 九 洲 控 股 須 (i) 實 益 持 有 本 公 司 不 少 於 30%(直 接 或 間 接)股 權;及 (ii) 持有 本 公 司 單 一 最 大 股 權;及
(4) 珠 海 九 洲 控 股 繼 續 對 本 公 司 具 管 理 控 制 權。
此 外,珠 海 九 洲 控 股 為 該 銀 行 出 具 一 份 安 慰 函,據 此,珠 海 九 洲 控 股 承 諾,在貸 款 年 期 內,(i) 珠 海 九 洲 控 股 須 繼 續 是 本 公 司 之 單 一 最 大 股 東;(ii) 珠 海 國 資 委須 繼 續 是 珠 海 九 洲 控 股 及 本 公 司 之 最 終 控 制 實 體;及(iii)珠 海 九 洲 控 股 須 促 使本 公 司 根 據 貸 款 函 件 準 時 向 該 銀 行 還 款。
於 本 公 告 日 期,珠 海 九 洲 控 股 合 共 持 有 本 公 司 878,155,109 股 普 通 股,相 當 於 本公 司 全 部 已 發 行 股 本 約 61.50%。
本 公 司 將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13.21條,只 要 導 致 上 市 規 則 第 13.18 條 項 下 之 披 露 責任 之 情 況 持 續 存 在,則 於 其 中 期 及 年 度 報 告 內 載 入 適 當 披 露。
承 董 事 會 命
珠 海 控 股 投 資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曾 建 平
香 港,二 零 二 一 年 四 月 二 十 六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會 包 括 執 行 董 事 曾 建 平 先 生、金 濤 先 生、葉 玉 宏 先 生 及李 文 軍 先 生;非 執 行 董 事 鄒 超 勇 先 生;以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許 照 中 先 生、朱 幼 麟先 生、何 振 林 先 生 及 王 一 江 先 生。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