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01041--林達控股:法庭頒令清盤及委任臨時清盤人及繼續停牌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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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41)
法庭頒令清盤及委任臨時清盤人及繼續停牌
玆提述林 達控股 有限 公司 (“該公司”) 日期為二零 二零年 八月 二十六日、二零 二零 年九月十七日、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及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之公告, 內容有關李益清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 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 等法院( ”高等法院”)提交就該公司之清盤呈請,公司清盤案件編號為2020年第 263宗。
公司的清 盤令
該公司 於二零 二一年三 月十一 日在公 司清盤案 件編 號2020年第 263 宗被香 港高等 法院根據《公司(清盤 及雜項條文)條例》 ( 第32章)頒令清盤,而 破產管理署署長憑 藉其職位成為該公司的臨時清盤人 。
繼續暫停 買賣
應該公司要求,該公司股份已由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 暫停買 賣直 至另行通知為止。
該公司將於適當時候進一步發 出公告 ,讓公眾知悉最新情 況。
該公司股 東如對 上述 清盤令及繼續停牌之影響有任何疑問,應 索取適當之專業意見。
破產管理署署長暨
林達控股有限公司 (清盤中)之臨時清盤人
麥錦羅女士
香港,二 零二 一年三月十七日
根據該 公司先 前作出 的公布 所得的 資料, 在 緊接 法 院針對 該公司 頒布清 盤令之 前, 該公司董事 會包括 兩名執 行 董事 , 為倪弦 先生及 林通先 生 ;三名 非執行 董事, 為黃斌 先 生、臧燕霞女士及鍾立強先 生;以及兩 名獨立非執 行董事,為李昌輝先生及馮劍 順先生。
凡該公司的事務、業務及財物,均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暨臨時清盤人以公司代理人身份管理,並 不涉及 任何 個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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