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01522--京投交通科技:持續關連交易有關租賃物業之租賃合同 来源:联交所--披露易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任。
京 投 軌 道 交 通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BIIRailwayTransportationTechnologyHoldingsCompanyLimited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1522)
持 續 關 連 交 易有 關 租 賃 物 業 之 租 賃 合 同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19 年9 月18日 及2019 年9 月 27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其 中包 括)京 投 卓 越(作 為 租 戶)與 北 京 裝 備 集 團(作 為 業 主)就 租 賃 物 業 C訂 立 的 日期 為2019 年9 月18 日 的 現 有 租 賃 合 同。由 於 有 關 租 賃 物 業 C的 現 有 租 賃 合 同 將於 2020 年 9月 30 日 屆 滿,京 投 卓 越 與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於 2020年 9 月 21 日 訂 立 物 業C 租 賃 合 同,據 此,京 投 卓 越 同 意 向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租 賃 物 業 C,租 賃 期 由2020年 10月 1 日 至2021 年 9 月 30 日,為 期 一 年。
於 本 公 告 日 期,京 投 香 港 持 有 本 公 司1,157,634,900股 股 份,佔 本 公 司 現 有 已 發行 股 本 約 55.12%。京 投 香 港 為 本 公 司 一 名 主 要 股 東 及 因 此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人 士。京 投 為 京 投 香 港 及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的 唯 一 實 益 股 東。因 此,北 京 裝 備 集團 為 京 投 及 京 投 香 港 的 聯 繫 人,故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A章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士。因 此,物 業 C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構 成 本 公 司 的 持續 關 連 交 易。
此 外,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2019年12月23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其 中 包 括)物 業A 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B 租 賃 合 同,根 據 此 等 合 同,京 投 卓 越 及 億 雅 捷 北 京 分 別同 意 向 北 京 路 網 公 司 租 賃 物 業 A 及 物 業 B。北 京 路 網 公 司 由 京 投 全 資 擁 有。
因 此,北 京 路 網 公 司 為 京 投 及 京 投 香 港 的 聯 繫 人,故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A章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因 此,物 業 A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 B 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之 交 易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構 成 本 公 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由 於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及 連 同 物 業 A 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 B 租 賃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按 合 併 基 準)計 算 的 的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超 過 0.1%但 少於 5%,故 物 業C 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及 連 同 物 業 A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B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按 合 併 基 準)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A 章 項 下 之 申報、年 度 審 閱 及 公 告 規 定,惟 獲 豁 免 遵 守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之 規 定。
緒 言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2019 年9 月 18 日 及 2019 年9 月 27 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其 中 包括)京 投 卓 越(作 為 租 戶)與 北 京 裝 備 集 團(作 為 業 主)就 租 賃 物 業 C 訂 立 的 日 期 為2019年 9月 18 日 的 現 有 租 賃 合 同。由 於 有 關 租 賃 物 業 C 的 現 有 租 賃 合 同 將 於 2020年9 月 30 日 屆 滿,京 投 卓 越 與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於 2020年 9 月 21 日 訂 立 物 業 C 租 賃 合同,據 此,京 投 卓 越 同 意 向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租 賃 物 業C,租 賃 期 由2020 年 10 月 1 日至2021 年 9 月 30 日,為 期 一 年。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的 主 要 條 款 如 下:
日 期: 2020年 9 月 21 日
訂 約 方: (1) 北 京 裝 備 集 團(作 為 業 主);及
(2) 京 投 卓 越(作 為 租 戶)
交 易 性 質: 京 投 卓 越 向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租 賃 物 業C
年 期: 由 2020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1 年 9 月30日 為 期 一 年
倘 京 投 卓 越 有 意 續 租,則 京 投 卓 越 須 於 物 業 C 租 賃合 同 期 限 屆 滿 前 三 個 月 事 先 向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提 出續 租 要 求,其 後 訂 約 方 須 就 續 租 事 宜 進 行 磋 商
承 租 保 證 金: 人 民 幣 20,000 元,於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終 止 後 15個 營 業
日 內 可 予 退 還
租 金: 每 年 人 民 幣 237,728.15 元(相 當 於 約 港 幣 271,010.09元)
(包 括 物 業 費、空 調、冬 季 供 熱、公 攤 水 費、公 攤 電費 及 寬 帶 費 用 等),乃 根 據 以 下 各 項 相 乘 所 得:(i) 總建 築 面 積;(ii)年 期(即365 天);及 (iii) 每 平 方 米 建 築面 積 每 日 人 民 幣 5.5 元
年 度 租 金 總 額
截 至2020 年 及 2021 年12 月31日 止 年 度,有 關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項 下 交 易 的 代 價 分別 為 人 民 幣 59,920.52 元(相 當 於 約 港 幣 68,309.39 元)及 人 民 幣 177,807.63元(相 當 於約 港 幣 202,700.70 元),乃 參 照 京 投 卓 越 根 據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應 付 予 北 京 裝 備 集團 的 年 度 租 金 總 額 而 計 算。
截 至2020 年 及 2021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各 年,有 關 租 賃 合 同(即 物 業A 租 賃 合 同、物 業B 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C 租 賃 合 同)項 下 交 易 的 年 度 租 金 總 額 合 共 分 別 為 人 民幣5,984,728.52 元(相 當 於 約 港 幣 6,822,590.51 元)及 人 民 幣 177,807.63 元(相 當 於 約 港幣202,700.70 元),乃 參 照 本 集 團 根 據 租 賃 合 同 應 付 的 年 度 租 金 總 額 而 計 算。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的 條 款(包 括 租 賃 費 用)乃 由 訂 約 方 參 照 現 行 市 場 租 金 後 經 公 平磋 商 所 釐 定。租 賃 費 用 將 於 簽 訂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後 按 季 度 以 現 金 支 付。
訂 立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之 理 由 及 益 處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主 要 業 務 為 製 造 地 鐵 車 輛 及 磁 浮 列 車,而 本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智 慧軌 道 交 通 業 務。本 公 司 相 信,由 於 智 慧 系 統 及 應 用 解 決 方 案 是 打 造 智 慧 列 車 的重 要 條 件,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的 製 造 業 務 與 本 集 團 的 智 慧 軌 道 交 通 業 務 將 在 軌 道交 通 智 慧 系 統 開 發 中 產 生 協 同 效 應。由 於 物 業 C位 於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辦 公 樓 中,董 事 認 為,通 過 租 賃 物 業 C,將 為 本 集 團 與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的 合 作、技 術 交 流 創造 便 利 的 環 境,為 本 集 團 增 加 更 多 的 商 機。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2019 年9 月 18 日 及 2019 年9 月 27 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其 中 包括)京 投 卓 越(作 為 租 戶)與 北 京 裝 備 集 團(作 為 業 主)就 租 賃 物 業 C 訂 立 的 日 期 為2019年 9 月18日 的 現 有 租 賃 合 同。於 租 賃 物 業C 期 間,本 集 團 及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已開 展 合 作 共 同 開 發 智 能 軌 道 交 通 系 統 並 在 智 能 列 車 上 進 行 應 用。由 於 物 業 C 的現 有 租 賃 合 同 將 於 2019年 9月 30 日 屆 滿,物 業C 租 賃 合 同 的 訂 立 令 本 集 團 能 夠 繼續 租 賃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辦 公 樓 中 一 處 辦 公 室,這 可 能 會 在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與 本 集團 之 間 創 造 更 多 的 合 作 機 會。基 於 未 來 與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的 業 務 合 作,物 業 C 擬作 為 本 集 團 相 關 項 目 員 工 開 展 工 作 的 辦 公 室 之 一。
董 事(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認 為,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乃 於 本 集團 的 日 常 及 一 般 業 務 過 程 中 訂 立,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連 同 租 賃 費 用)已 按 一 般 商業 條 款 經 訂 約 方 公 平 磋 商 而 訂 立,物 業 C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的 條 款(連同 租 賃 費 用)乃 屬 公 平 合 理,符 合 本 公 司 及 其 股 東 的 整 體 利 益。
上 市 規 則 的 涵 義
於 本 公 告 日 期,京 投 香 港 持 有 本 公 司1,157,634,900股 股 份,佔 本 公 司 現 有 已 發 行股 本 約55.12%。京 投 香 港 為 本 公 司 一 名 主 要 股 東 及 因 此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
京 投 為 京 投 香 港 及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的 唯 一 實 益 股 東。因 此,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為 京 投及 京 投 香 港 的 聯 繫 人,故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A 章 為 本 公 司 的 關 連 人 士。因 此,物 業 C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構 成 本 公 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此 外,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19 年 12 月23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其 中 包 括)物 業 A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 B 租 賃 合 同,根 據 此 等 合 同,京 投 卓 越 及 億 雅 捷 北 京 分 別 同 意向 北 京 路 網 公 司 租 賃 物 業A 及 物 業B。北 京 路 網 公 司 由 京 投 全 資 擁 有。因 此,北京 路 網 公 司 為 京 投 及 京 投 香 港 的 聯 繫 人,故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 14A 章 為 本 公 司 的關 連 人 士。因 此,物 業 A 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 B 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根 據 上市 規 則 構 成 本 公 司 的 持 續 關 連 交 易。
由 於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及 連 同 物 業A 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 B 租 賃 合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按 合 併 基 準)計 算 的 的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超 過0.1% 但 少 於 5%,故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及 連 同 物 業 A 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 B租 賃 合 同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按 合 併 基 準)須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14A 章 項 下 之 申 報、年 度 審閱 及 公 告 規 定,惟 獲 豁 免 遵 守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之 規 定。
於 本 公 告 日 期,非 執 行 董 事 兼 董 事 會 主 席 張 燕 友 先 生 為 京 投 的 董 事 長。非 執 行董 事 關 繼 發 先 生 為 京 投 的 副 總 經 理。非 執 行 董 事 鄭 毅 先 生 為 京 投 總 經 理 助 理兼 京 投 軌 道 交 通 事 業 總 部 總 經 理。非 執 行 董 事 任 宇 航 先 生 為 京 投 董 事 會 秘 書兼 投 資 發 展 總 部 總 經 理。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為 京 投 的 附 屬 公 司,亦 為 物 業C 租 賃 合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的 業 主。據 此,張 燕 友 先 生、關 繼 發 先 生、鄭 毅 先 生 及 任宇 航 先 生 各 自 根 據 彼 等 分 別 於 京 投 擔 任 管 理 層 職 位 而 被 視 為 於 物 業 C 租 賃 合同 項 下 擬 進 行 之 交 易 中 擁 有 重 大 權 益,並 已 就 批 准 物 業 C租 賃 合 同 項 下 擬 進 行之 交 易 的 董 事 會 決 議 案 放 棄 投 票。
一 般 事 項
本 集 團 是 一 家 集 投 融 資、技 術 研 發、智 慧 軌 道 交 通 建 設 及 運 營 維 護 於 一 體 的 產業 集 團 公 司,形 成「以 智 慧 軌 道 交 通 服 務、基 礎 設 施 信 息 服 務 為 主,以 合 資 合 作方 式 拓 展 新 業 務 為 輔」的 業 務 佈 局,構 建 為 軌 道 交 通 發 展 提 供 全 生 命 周 期 服 務的 業 務 格 局;並 且 本 集 團 一 直 致 力 於 軌 道 交 通 雲 平 台 建 設 及 大 數 據 建 設 與 分析 等 科 技 創 新,以 便 推 動 城 市 軌 道 交 通 系 統 從 信 息 化 企 業 向 智 能 企 業 的 發 展。
於 本 公 告 日 期,北 京 裝 備 集 團 為 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主 要 業 務 為 製 造地 鐵 車 輛 及 磁 浮 列 車。
釋 義
於 本 公 告 內,除 非 文 義 另 有 所 指,否 則 下 列 詞 彙 具 有 以 下 涵 義:
「聯 繫 人」 指 具 有 上 市 規 則 所 賦 予 之 涵 義
「北 京 路 網 公 司」 指 北 京 軌 道 交 通 路 網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其 全 部 已 發 行 股 本 由 京 投 擁 有
「京 投」 指 北 京 市 基 礎 設 施 投 資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並 於 本 公 告 日 期,透 過 京 投 香 港 於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本 中 擁 有 約 55.12% 的 權 益,為 北 京市 人 民 政 府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全 資 擁 有
「京 投 香 港」 指 京 投(香 港)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為 京 投 的 全 資 附 屬 公 司,於 本 公 告 日 期 持 有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本 約 55.12%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指 北 京 軌 道 交 通 技 術 裝 備 集 團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其 全 部 已 發 行 股 本 由 京 投 擁 有
「京 投 卓 越」 指 北 京 京 投 卓 越 科 技 發 展 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董 事 會」 指 董 事 會
「本 公 司」 指 京 投 軌 道 交 通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一 間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責 任 公 司,且 其 股 份 於 聯 交 所 上 市
「關 連 人 士」 指 具 有 上 市 規 則 所 賦 予 之 涵 義,且「關 連」一 詞 應 據 此
詮 釋
「董 事」 指 本 公 司 董 事
「億 雅 捷 北 京」 指 億 雅 捷 交 通 系 統(北 京)有 限 公 司,一 家 於 中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外 商 獨 資 有 限 責 任 公 司,並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全 資 附 屬 公 司
「本 集 團」 指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不 時 之 統 稱
「港 幣」 指 港 幣,香 港 法 定 貨 幣
「香 港」 指 中 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上 市 規 則」 指 聯 交 所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中 國」 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物 業A」 指 建 於 中 國 北 京 市 朝 陽 區 小 營 北 路 6 號 的 京 投 大 廈 4
號 樓 2-4 層,總 建 築 面 積 約 2,101.85平 方 米
「物 業A 租 賃 合 同」 指 北 京 路 網 公 司 與 京 投 卓 越 之 間 訂 立 的 日 期 為2019 年
12 月23日 的 租 賃 合 同,內 容 有 關 京 投 卓 越 向 北 京 路網 公 司 租 賃 物 業A,即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2019 年12月 23日 之 公 告 中 的 京 投 卓 越 租 賃 合 同
「物 業B」 指 建 於 中 國 北 京 市 朝 陽 區 小 營 北 路 6 號 的 京 投 大 廈 4
號 樓 1 層,總 建 築 面 積 約 596.15 平 方 米
「物 業B 租 賃 合 同」 指 北 京 路 網 公 司 與 億 雅 捷 北 京 之 間 訂 立 的 日 期 為 2019
年 12 月23日 的 租 賃 合 同,內 容 有 關 億 雅 捷 北 京 向 北京 路 網 公 司 租 賃 物 業 B,即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2019年 12月 23 日 之 公 告 中 的 億 雅 捷 北 京 租 賃 合 同
「物 業C」 指 位 處 中 國 北 京 市 豐 台 區 育 仁 南 路3 號 院 1號 樓11層,總 建 築 面 積 約 118.42平 方 米
「物 業C 租 賃 合 同」 指 北 京 裝 備 集 團 與 京 投 卓 越 之 間 訂 立 的 日 期 為2020 年
9 月21日 的 租 賃 合 同,內 容 有 關 京 投 卓 越 向 北 京 裝備 集 團 租 賃 物 業 C
「人 民 幣」 指 人 民 幣,中 國 法 定 貨 幣
「平 方 米」 指 平 方 米
「聯 交 所」 指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租 賃 合 同」 指 物 業 A租 賃 合 同、物 業 B 租 賃 合 同 及 物 業 C 租 賃 合 同
的 統 稱
「%」 指 百 分 比
承 董 事 會 命
京 投 軌 道 交 通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執 行 董 事行 政 總 裁
宣 晶
香 港,2020 年9 月 21 日
就 本 公 告 而 言,除 另 有 指 明 外,人 民 幣 兌 港 元 乃 按 人 民 幣1.00 元 兌 港 幣 1.14 元 之概 約 匯 率 換 算。
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曹 瑋 先 生 及 宣 晶 女 士;非 執 行 董 事 為 張 燕 友 先 生、關 繼 發 先 生、鄭 毅 先 生 及 任 宇 航 先 生;以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白 金 榮 先 生、羅 振 邦 先 生 及 黃 立 新 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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