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电气(02727.HK):法院判决嘉润公司需向电气租赁支付租金约7.47亿元 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10月23日丨上海电气(02727.HK)公告,近日,电气租赁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公司”)应在判决生效日起时十日内向原告电气租赁支付全部到期和未到期租金人民币7.47亿元、迟延履行金(以逾期支付到期租金人民币2.95亿元为计算基础,自2016年10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以及租赁物残值转让费人民币10,000元。
二、被告青岛安泰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信公司”)、王志军对判决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安泰信公司、王志军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向被告嘉润公司追偿。
三、对原告电气租赁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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