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回答(奥特佳SZ002239):
投资者您好。公司未披露新合作订单或新合同,一方面是基于保持市场竞争策略有效性的考量,定点函的金额、生命周期等涉及公司的商业信息,公司认为应当保密;另一方面是基于一些合作协议中保密条款的要求。若公司合作合同的金额等内容达到了法定披露标准,公司将会根据规则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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