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中规定电子烟产品商标标识应当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非指定的企业不得印制电子烟产品商标标识。这对贵公司这种和浙江中烟合作的公司是不是利好?
董秘回答(大胜达SH60368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及子公司长期为浙江中烟等客户供应烟标印刷及包装,确有卷烟商标印刷资质,针对电子烟产品商标印刷,具体要看电子烟管理办法进一步实施的细则情况而定,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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