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红人节|金麒麟基金大V评选 百位大咖入围→【投票】
投资者提问: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18)湘0104民初10183号,披露湖南锂星公司股东王迎春、李龙等起诉贵公司、李新海等,请求锂星公司作出的关于将公司持有的江西旭锂矿业57.2317%股权转让给永兴特钢的决定无效。未召开任何形式的股东会会议,原告及除被告李新海以外的其他股东毫不知情。 请问本次诉讼是否胜诉?本次交易是否拿到湖南锂星股东会决议?
董秘回答(永兴材料SZ002756):
您好,公司于2018年11月完成对永诚锂业收购各项手续,期间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了股权转让所需各项文件,手续合法齐备。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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