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马锐先生:你作为副总兼董秘真是不容易啊!请问为什么公司接连不断收到关注函呢,公司在收购上海澳展事项中既然都认为不会收取违约金,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在收购合同中明确万一要收取违约金则应由澳展原股东支付呢?另外,除了华夏派出的董事老投反对票,而且至今华夏对赌赔偿没有任何进展,公司如何化解与华夏的深刻矛盾,有什么具体措施?谢谢诚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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