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7月18日,证监会举办的投行并购专题业务培训会上。履诺期不得变更业绩补偿承诺 证监会高压遏制并购重组“三高”乱象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实践中,采用收益法的比例较高。“如果标的资产报告期业绩不佳,收益法预测业绩较高,评估增值率较高,往往会成为关注的重点。”该负责人指出。请转告大股东,学习学习。
董秘回答(ST沪科SH600608):
投资者您好,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及时转达。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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