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天海防务(维权)(300008)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天海防务存在以下事实:1、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子公司的担保;2、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3、公司在2022年年报中对大宗贸易焦炭业务按净额法核算,但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中仍按总额法核算,导致相关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确认不准确;4、2022年年报中对H&C MARINE ENGINEERING(SINGAPORE)PTE.LTD坏账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不准确;5、公司2022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6、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政府补助;7、2022年年报中与履约进度相关的财务处理问题。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天海防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何旭东、总经理占金锋、副总经理翁记泉、董事会秘书董文婕、财务总监张晓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天海防务虚假陈述案同样值得投资者关注。因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情况两项违法事实,天海防务在2022年8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由此引发部分投资者对天海防务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天海防务股票,并在2021年1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
律师提示,天海防务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1月到期,适格投资者切勿错过最后的索赔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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