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2月27日,宋都股份(维权)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宋都控股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及拟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据悉,宋都股份及全资子公司宋都集团、南京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对西奥电梯负有债务。各方针对债务,于2021年8月12日签署了一揽子的借款合同,共计本金额为11.8亿元(利息2.01亿元)。
宋都集团于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归还了西奥电梯6亿元债务(利息0.88亿元),截至目前债务余额为5.8亿(利息1.13亿元)。
对于上述事项,宋都股份控股股东宋都控股,将持有宋都股份股份作为质押,为宋都集团借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
西奥电梯提供于宋都集团的借款资金流向为宋都集团账户,用于宋都股份主业经营,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
宋都控股于2月24日,与西奥电梯签署转让1.2亿股宋都股份的股权转让协议,且西奥电梯、宋都控股及宋都集团签署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构成一揽子安排,西奥电梯以应支付给宋都控股的股份转让款,抵销一揽子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共计3亿元。
2月27日,宋都股份收到宋都控股提供的相关文件显示,此次转让的1.2亿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宋都股份总股本的8.95%,转让价格为2.5元/股,较2月24日宋都股份收盘价2.72元/股,折扣9.2折。
随着此次协议签订,宋都控股持有的宋都股份股份,将由3.89亿股变为2.69亿股,持股比例也将由29.04%降至20.08%;西奧电梯将持有宋都股份2亿股,持股比例升至14.92%。
宋都股份表示,上述权益变动未导致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发生改变,宋都控股仍然为控股股东,俞建午仍为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目前宋都股份尚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存单质押担保余额为 21.64亿元,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相关债权生效后,在宋都控股及其关联方未完全解除存单质押担保前,宋都股份不得向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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