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海润1恢复转让的风险提示 来源: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尊敬的投资者: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收到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苏0281破申69号),裁定受理申请人潍坊汇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海润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润1,证券代码:400074)于2021年1月15日开市起暂停转让,2021年7月30日开市起恢复转让。公司股票恢复转让后,每周五转让一次;股票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
根据《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第24条,海润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不得再转入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海润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公告并终止股票转让,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退出登记。
华林证券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沪深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风险提示公告,充分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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