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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眼看市
历经两年,浙商证券原副总裁周跃违纪案首次公开。
早在2018年7月26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公布消息称,浙商证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周跃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法眼了解到,周跃贪污案于2019年3月在萧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9年12月宣判,并于2020年10月9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首次公开。
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被告人周跃从浙江证监局调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杭甬公司)。于2011年1月至12月被委派至沪杭甬公司实际控股的浙商证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2012年1月份,聘任周跃为浙商证券副总裁。
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周跃在担任浙商证券副总裁期间,利用其分管有关投行项目等职务便利,虚构第三方服务单位在相关投行项目中提供帮助的事由,使得浙商证券与第三方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由第三方服务单位从浙商证券支付的服务费中扣除一定比例税费后返还到周跃本人或其实际控制的他人银行账户,无需按照协议内容提供服务,以此方式骗取浙商证券资金共计12051250元。
具体如下:
1.2012年期间,被告人周跃在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项目中,利用其职务便利,虚构浙江智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智周)为该项目提供服务的事由,使得浙商证券与浙江智周签订服务协议,从浙商证券骗取980000元。浙江智周扣除税费后,返还周跃共计921300元,均归其个人非法占有使用。
......
周跃在被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调查机关已掌握的和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周跃通过家属主动退出赃款957.4万元,调查机关从他人处追回赃款217.5万元,共计追回赃款1174.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一审判决,被告人周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判决书中还披露,2017年5月22日,周跃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后决定不起诉。
回看周跃的履历,难免一丝惋惜。
周跃是浙商证券控股股东作为“储备人才”从证监系统引入,中间过程颇费周折。多位知情人士证实,2010年10月28日,沪杭甬公司党委会审议浙商证券外部引进副总裁周跃事项,会上基本一致同意,并决定对周跃进行考察,会后了解没有问题后,党委会讨论意见落地实施。
简历显示,1972年出生的周跃,曾供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10月起,周跃进入监管机构,先后担任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副处长、机构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上市公司监管一处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兼任浙江证监局首席会计师。
考虑到周跃有职业禁止期,故在2010年12月先由沪杭甬公司从浙江证监局调入周跃,并由沪杭甬公司委派至浙商证券开展工作。
2011年12月,周跃职业禁止期满一年后,浙商证券根据沪杭甬公司党委会讨论意见,履行相应任命程序,聘任周跃担任副总裁;2015年10月26日,沪杭甬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浙商证券第二届经营班子人选,周跃为浙商证券副总裁;2016年12月26日,沪杭甬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增补周跃为浙商证券党委委员。
根据浙商证券相关规定,“浙商证券高管的工资奖金有单独的考核办法,周跃作为高管不可以从团队奖金里面给自己发放奖金。”从犯罪时点来看,周跃于2011年底正式上任副总裁之后,2012年即开始盘算如何从公司“捞钱”。
周跃落马难免让人惋惜,有投行业内人士称,周跃曾以一己之力将浙商证券投行从一个弱基础的小投行,带到行业排名前15位。
2019年8月,经浙商证券董事会审议通过,银监系统的程景东上任浙商证券副总裁,接任前副总裁周跃分管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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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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