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彩礼那些事儿

普法时刻 | 彩礼那些事儿
2024年12月30日 17:02 陕西法制网

在日常生活中,谈婚论嫁总是绕不开“彩礼”这一话题,它承载着传统习俗的祝福。但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识,因为“彩礼”也引发了不少矛盾。

案件经过

在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原、被告经人介绍恋爱,期间原告给被告购买了一部价值5099元的手机。订婚时,原告给被告父母、弟弟、女儿、侄女及她本人现金共计57800元。结婚仪式当天,原告给被告银行卡一张(内有存款88000元)及价值13001元的金银首饰,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结婚仪式后,被告带着其女儿与原告共同生活,家庭支出由被告负担。期间双方发生矛盾,被告将存款金额为88000元的银行卡归还给原告。此后,原告以被告拒绝办理结婚登记、难以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彩礼75900元。

法院裁判

岚皋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该案中,原、被告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在订婚、举行结婚仪式时,原告向被告本人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属于彩礼,手机属于联络感情的自愿赠与不应认定为彩礼。该案原、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被告怀孕,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付出大量的心血和金钱,但考虑到案涉礼金金额大,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酌定被告返还50%的彩礼。被告在本次诉讼前,已经返还彩礼88000元,已返还金额超过法院确定应当返还的金额,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释法说理

彩礼的范围是什么?

彩礼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一方依据习俗向另一方给付价值较大的财物。而以下三种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1)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2)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3)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在本案中,原告给被告购买手机是为加强与被告的感情联络,以便缔结婚姻为目的之馈赠行为,不宜认定为彩礼。

如何确定彩礼返还的金额?

在此案中,男女双方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后,均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并且女方为家务劳动等付出大量心血,也将部分彩礼实际用于双方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女方不宜全部返还男方已给付的彩礼。本案中,考虑到案涉礼金金额大,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酌定被告返还50%的彩礼。

要求返还彩礼时,当事人可以是双方父母嘛?

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供稿:岚皋法院

编辑:赵佳欣

责编:志寿

审核:姚启明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彩礼 结婚仪式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1-06 思看科技 688583 --
  • 01-06 惠通科技 301601 --
  • 12-30 钧崴电子 301458 10.4
  • 12-30 赛分科技 688758 4.32
  • 12-24 星图测控 920116 6.92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