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6日讯 据上交所官网消息,上交所决定终止四川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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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于2023年6月12日依法受理了锦江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锦江电子和保荐人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四川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四川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锦江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锦江电子是一家专注于心脏电生理领域诊断和消融高端创新医疗(002173)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质量和性能全面对标国际龙头的创新型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锦江电子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楚文、李楚雅,李楚渝、李楚森和李楚武为共同实际控制人李楚文、李楚雅的一致行动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变更。
锦江电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5,500,000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锦江电子原拟募集资金269,093.24万元,分别用于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研发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生产基地项目、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生产基地项目、锦江电子营销网络及营销能力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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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电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赵洞天、邵才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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