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06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停牌,因公司不能在停牌2个月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第(二)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还未确认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6条规定,在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每5个交易日披露1次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
●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9.4.13条第(二)项有关规定,公司出现“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或者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公司在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则公司将在股票停牌2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还未确认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该事项影响重大,可能导致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不能按时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公司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15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规定,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上交所将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6条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可能触发规范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1日、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1、临 2023-063)。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规范类强制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五、其他说明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警示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洽谈,尽快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流程,尽早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全力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第(二)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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