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7月25日 03:00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14:3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拟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关联方安泰化学、邹榛夫、邹珍凡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顺利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无偿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广东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邹榛夫以自有资产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8,000.00万元,本次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2023年度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公司关联方安泰化学、邹珍凡拟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事项

为保障公司顺利开展融资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方安泰化学、邹榛夫、邹珍凡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三、关联方提供担保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关联方邹榛夫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关联方安泰化学、邹榛夫、邹珍凡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2、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存在关联关系:邹榛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邹榛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邹榛夫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8,354,2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4%。

经查询,邹榛夫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费用及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如公司需支付符合市场水平的费用或涉及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与各方当事人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具体合同及协议为准。

(五)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2023年公司未与邹榛夫先生发生涉及对价的关联交易。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为公司正常申请综合授信所需,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无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顺利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邹榛夫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本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继续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累计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在担保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防控风险,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时将要求被担保经销商向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及2023年6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符合条件的公司经销商与银行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经销商将为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反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676.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331.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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