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8日 04:01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199 公司简称:葫芦娃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为:“如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在保证公司能够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归还借款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2)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当年累计投资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2022年重大现金支出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考虑到公司美安儿童药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正在建设中,未来将持续投入较多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7 医药 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 业”。

(一)行业基本情况

1、医药行业发展现状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制造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为健全医药卫生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国医药卫生体系改革正不断深入,药品带量采购、国家医保谈判、医保支付改革等深刻影响产业发展方向和进程的改革举措正加快推进。

2022 年,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和市场环境下,医药行业在压力中前行。在政策层面,党的“二十大” 报告提出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十四五”规划方案为医药工业、中医药、健康老龄化等发展指明了方向,进一步落实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设重点。《“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围绕“增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中医药高质量 发展政策和体系”,统筹医疗、科研、产业、国际合作等重点领域,推动中医药深化发展,促进产业链升级。新医改持续推进,“三医联动”继续深化,化药国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中成药集采提速扩面, 从区域联盟试点向全国铺开等政策,促进产业升级换挡,引导医药产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2、中药行业发展现状

报告期内,为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围绕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多元价值优势,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从政府合作、医疗、科研、贸易、产业、区域国际合作、教育、文化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任务。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针对中医药服务体系、人才、传承创新、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文化、开放发展、治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等目标。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细化落实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举措,我国中医药产业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

3、儿药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儿童用药配备不足,呈现“三少两多”的市场特点,一是儿童专用药品种少、剂型少、 剂量规格少、普药多、不良反应情况多。随着“三胎政策”全面开放,儿童人口数量将持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在 2022 年 1 月发布的截止 2021 年末的人口数据显示,我国 0~15 周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 18.6%,数量达到 2.63 亿人,儿童药物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增加。2021 年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 2030 年)》,明确提出:“鼓励儿童用药研发生产,加快儿童用药申报审批工作。完善儿童临床用药规范,药品说明书 明确表述儿童用药信息”。从保障需求、鼓励研发、优先审评、简化采购程序、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等多个方面,频繁出台了儿童用药相关政策。在国家大力扶持儿童药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国家对于儿童精准给药、安全用药等政策法规的逐步实施,我国儿童药市场将迎来景气的发展前景。

(二)行业周期特点

医药行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影响,但药品的使用事关生命、健康, 需求刚性较强,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变化,但是具体药品品种因适应症的高发期受季节、环境因素影响,相应的药品销售也具有一定季节性。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葫芦娃药业是一家聚焦儿童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医药企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儿童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和其他药物为主的产品格局。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模式,设立有刘昌孝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海南省中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儿药南药联合开发实验室等。长期以来,公司充分发挥企业优势,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合作等多种创新方式,不断提高公司医药研发实力。公司产品小儿肺热喘颗粒4g荣获西鼎会“潜力品牌榜”西普会2021一2022健康中国品牌榜;荣登米内网 “2021 年度“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榜”;在中国中药协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中药品牌建设大会上,荣登“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报告期,公司先后荣获“中国中药企业百强”称号,入选工信部第二批“专精特新”企业、“头部力量 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成长力企业、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海南省“百强企业”、海南省高新技术领军企业等荣誉。

(四)行业政策分析

1、儿童药方面政策

儿童药市场备受党和国家的重视和关注,保障需求、鼓励研发、优先审评、简化采购程序、 扩大医保支付范围等多方面的儿童用药相关政策频繁出台。报告期内,国家医保局在《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鼓励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申报,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只需在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并纳入相应鼓励研发目录清单即可进行申报;2022年5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对首个批准上市的儿童专用新品种、剂型和规格,以及增加儿童适应症或者用法用量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市场独占期,期间内不在批准相同品种上市;2022年7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降低用药错误风险、加强监测报告和分析、加强用 药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工作要求,以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和人民健康权益。《通知》提出要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准确性,加强重点药品使 用管理,医疗机构要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强化用药安全管理,其中,遴选儿童用药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在国家大力扶持儿童药发展大背景下,随着广大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互联网信息空间网络化,家长和社会将更加重视儿童合理用药,我国儿童药研发和生产企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战略机遇。

2、中药方面政策

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规划》各项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将推动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使中医药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群众,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报告期内,为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围绕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多元价值优势,进一步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从政府合作、医疗、科研、贸易、产业、区域国际合作、教育、文化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重点任务。在各项利好政策的支持下,公司目前作为拥有包含小儿肺热咳喘颗粒、肠炎宁等在内的多款 中成药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委托研发、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等,推进新药研发、现有产品二次开发、以及传承经典名方工作,提升公司在儿药、中药产品的研发实力。

3、中药集采下挑战与机遇并存

中医药行业在迎来各项利好政策的同时,行业内的调整和变革也加速。2022年,在湖北省牵头的 19 省(市、区)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和广东、山东等省际中药联盟集采后,北京也正式发布中成药集采文件。2022年9月份《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年第1号)》发布,30个省级行政单位参与其中,拉开了中成药全国集采的序幕,中成药集采在试点走向全国的过程中逐渐成熟化、流程化。集采面临着药品的价格与销量挑战,同时也是对采用高质量标准以及道地药材的企业的一种机遇。总体来说,集采应是优质优价,集采对整个行业有积极的作用,将促进整个行业高质量的发展。 公司在集团内推行 WCM 精益生产,提高生产效率,降本增效,提高产品质量,通过临床研究、学术推广建立儿药品牌优势,增强竞争力。公司将继续推进药品的研发工作,加强儿科中药创新药的开发;加快对经典的传承,同时推进中药、化学药新品 种的引进、立项工作;积极布局儿童高端制剂、儿童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医疗机械等大健康领域,以充分的准备和积极的心态迎接新政策。

(一)公司主要从事业务情况

公司长期以来聚焦儿童药领域,专注于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类别涵盖特色中药、化 学药等,已构建起以儿童药为主,与成人药相结合的产品规划,围绕儿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感染类和其他药物进行布局。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及在研的药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丸剂、滴丸剂、颗粒剂、散剂、注射剂、冻干粉针、口服液、糖浆剂、缓释、速释、吸入剂、口溶膜等新型剂型在内的十余种剂型。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343个药品批文,其中66种产品进入国家基药目录,112种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1、儿童药业务

目前,公司共有 34 个在产在销的儿童药品种(均为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治疗范围覆盖了 0~14 岁儿童全年龄段,儿童疾病领域 70%以上病种,用于治疗儿童感冒、感染性疾病、功能性消 化不良、过敏性疾病等多种临床需求迫切的常见疾病。公司在研产品中有63 个儿童药产品(均为有明确儿童用法用量),涵盖儿童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抗病毒、抗感染等多种高发疾病, 将为广大患儿提供更多临床创新产品。

2、保健食品业务

公司已成立控股子公司海南葫芦娃医疗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推动保健食品业务的开展工作。目前,公司有 19 个保健食品项目在研,主要以调解人体健康功能类、补充营养素类产品为主,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多的营养保障。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钙维生素D颗粒、维生素CE咀嚼片、辅酶Q10软胶囊等五款产品的生产批件,上述产品将补充到公司在产在销产品中。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适应症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要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进行集团化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公司总部负责制订公司的总经营目标及 进行战略规划决策,各分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公司同时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适应市场发展的运行机制,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物料包括原材料、辅料和包材。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原材料、辅料、包材的采购,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确定原材料、辅料、包材、耗材等物资的采购计划。通过对大宗商品及上下游产业链深入研究,预测原材料的价格涨幅,合理的安排采购;严格遵照 GMP 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优质供应商,对供应商均实行现场考察,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同时,公司与道地中药材产地开展深度合作,共建野生连翘保护基地,共同推进中药材保护,有效控制采购成本且保证道地药材采购渠道。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以市场需求为导 向,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制定年度、季度销售计划下发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产能、库存及原材料供应等情况将季度生产任务分解至各个月并制定月度生产计划。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新版 GMP 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公司所属生产企业对各个生产环节执行严格的管理规定,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过程管理,按要求对原辅料、包材、中间产品、成品等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最终成品的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理念,以医疗机构终端、药品零售终 端为主要目标市场,并积极拓展电子商务线上销售新渠道,通过专业的药品流通渠道,将公司产品覆盖到全国大部分区域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连锁零售药店等终端;设立中央市场部和商务部,为销售提供定制化服务,总结提炼产品学术价值和市场策略,科学规划产品推广计划,不断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504.65万元,同比上升1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68.20万元,同比上升18.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05.33万元,同比上升34.9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3-02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6号文批准,并经上海交易所同意,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119,000.00元,坐扣承销费人民币3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3,119,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079,347.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39,652.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2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注1:本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914,87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第915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人民币60,000,000.00元,实际投入金额人民币60,025,956.01元,差异人民币25,956.01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注3:截至2022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431,77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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