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9%。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22年9月1日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350,0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
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1日期间,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5,9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9%。
公司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13日,赣州常春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5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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