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挂牌的进展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挂牌的进展公告
2022年12月14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的提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办理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挂牌转让相关事宜的提案》,同意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方式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以下简称“该项目”或“拟转让资产”),首次挂牌价格以经备案的该项目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准。

  为提高该项目挂牌转让推进效率,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办理本次拟转让资产挂牌转让的相关事宜,拟转让资产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低于经备案的拟转让资产评估结果。如拟转让资产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首次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国资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或上级国资监管单位批复程序后,由董事会依照决策或批复事项调整挂牌价格,继续挂牌交易。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8)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的公告》(2022-040)。

  二、该项目转让进展情况

  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15日,该项目以挂牌转让底价为16890.38万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信息披露期满,在首次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生化制药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挂牌转让价格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15202万元,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继续挂牌转让。该项目第二次公开挂牌信息披露期满,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具体公告详见2022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4)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的进展公告》(2022-056)。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挂牌转让价格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13514万元。该项资产在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继续挂牌转让。该项目在第三次公开挂牌信息披露期满,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具体公告详见2022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6)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的进展公告》(2022-069)。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挂牌转让价格的议案》,公司将该项目挂牌转让底价调整为12000万元。该项资产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继续挂牌转让。具体公告详见2022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9)和《关于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的进展公告》(2022-081)。在此挂牌期间,征集到天津瑞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生物”)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瑞欣生物为标的资产受让方。

  2022年12月13日,生化制药与瑞欣生物就该项目转让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000万元。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瑞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168号113室

  法定代表人:李睿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释义

  甲方(转让方):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天津瑞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标的资产

  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9号房地产及部分设备

  3.转让价格及方式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壹亿贰仟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12000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本项目标的交易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基于该不含增值税成交价格,税务主管机关核算征收的增值税由乙方在上述交易价款外承担并支付。乙方按照甲方和天津产权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天津产权指定的结算账户。

  4.交割

  甲方应在乙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

  5.权证的变更

  乙方获得天津产权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的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将标的资产移交给乙方。

  6.人员安置

  本次资产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7.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本合同项下标的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依照天津产权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本合同交易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未考虑转让环节所需发生的税费及手续费,转让环节中因资产转移而发生的增值税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并由乙方在交易价款外另行承担;其它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乙方承担。

  三、调整挂牌转让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生化制药疫苗厂区资产,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部署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截至2022年11月30日,该项目的账面价值约为15,327.40万元,按上述转让价格初步测算,对公司2022年的利润将减少3602.86万元,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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