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第一批次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第一批次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12月14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96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第一批次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非交易过户,本次非交易过户涉及128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2,278,476股。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非交易过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4,125,184股。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该计划名下之日(即2020年10月23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33%、33%、34%。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1年10月23日届满。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3%,共计1,361,311股。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结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增加“非交易过户”的权益处置方式。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2年10月23日届满。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3%,共计1,361,311股。

  二、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2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非交易过户已登记完成,涉及128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2,278,476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剩余股份数量为1,846,708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2-09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9号)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4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人民币1,045,000,000.00元,相关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在2020年12月31日后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自公司与中信建投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承接,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建投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王志宇先生、黄多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光大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王志宇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华特气体IPO;江苏国信非公开发行、中钢天源非公开发行;舜天船舶重大资产重组、至纯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同有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雷科防务重大资产重组、北京城乡重大资产重组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黄多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电信IPO、京沪高铁IPO、信达证券IPO、威奥股份IPO;*ST济柴重大资产重组、东方能源重大资产重组;中石油集团可交换债、中国宝武集团可交换债、中油资本公司债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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