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6日 05: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22-036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7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由董事长吴坚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增补李俊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8月10日14:00在公司会议厅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议程如下:

  (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第九届董事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选举吴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2、选举李俊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3、选举沈步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4、选举汪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三)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长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3年2月

  2、选举田仁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3、选举郭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4、选举洪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四)审议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选举方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2、选举俞秋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

  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3日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俊龙,男,1979年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渠道部总监,上海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常温营销中心总经理等职。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杨浦区济宁路18号上海梅林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0日

  至2022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参见本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上海梅林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2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00点—16:00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3317。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

  六、 其他事项

  1、为落实当前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 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形式参加股东大会。

  (2) 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入场前,应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登记、现场抗原测试工作,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本人有效的健康码、行程码绿码。

  (3) 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进行表决。

  2、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18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袁勤

  联系电话:0086-021-22866016

  传真:0086-021-22866010

  3、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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