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8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304,82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状态为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和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天奥电子A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22年7月5日;
3、授予价格:13.34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8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04,820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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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86位激励对象为公司2022年6月3日于公司内部网站公示的《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2022年7月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示的《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中所列人员。
5、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应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进行摊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即单位成本)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收盘价(22.6元/股)与授予价格(13.34元/股)的差确定,为9.26元/股。本期计划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3,986.2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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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测算结果是根据公司目前信息并假设当期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可解除限售的条件下得出,具体金额将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予以测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04,820股,授予日为2022年7月5日,授予价格为13.34元/股。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被锁定限售,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为自授予日起的2年(24个月),禁售期届满后进入解除限售期。禁售期届满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就该股票分配的股票红利)将不得转让、用于担保、质押或偿还债务。
禁售期满次日起的3年(36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在解除限售期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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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任何一年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该部分标的股票不予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部分标的股票解除限售。该部分标的股票由公司在当期解除限售日之后以授予价格和股票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若授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和上市流通,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 0210046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2年7月1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刘江等86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7,426,298.80元,其中计入股本4,304,82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53,121,478.80 元。
五、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22年7月5日,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2年7月22日。
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及上市日均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结构变动
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0,408,450股变更为 274,713,27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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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2、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
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110,063,006股,占授予完成前公司总股本208,006,500股的40.70%,占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74,713,270股的40.06%。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自查,参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其他事项说明
1、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按授予完成后的最新股本274,713,270股摊薄计算,公司2021年度的每股收益为0.4310 元。
3、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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