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富”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发来的关于提议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陕西新丝路持有公司201,961,20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71%。陕西新丝路作为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珠海中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李科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陈衔佩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许仁硕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陈冠禧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党金洲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周雨凑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徐小宁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游雄威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张珂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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