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1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
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捐赠事项概述
近期,吉林省部分地区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长春市、吉林市疫情防控形式尤为复杂严峻。为全力支持长春市、吉林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拟向长春市红十字会捐赠200万元、吉林市慈善总会捐赠100万元。
本次捐赠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捐赠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捐赠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支持长春市、吉林市疫情防控工作,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实践,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三、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捐赠事项的内部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捐赠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2-13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3月2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张丕杰先生、白绪贵先生、周晓峰先生、刘卫国先生、甘先国先生、李晓先生、马新彦女士、马野驰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捐赠支持疫情防控的议案
近期,吉林省部分地区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疫情,长春市、吉林市疫情防控形式尤为复杂严峻。为全力支持长春市、吉林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拟向长春市红十字会捐赠200万元、吉林市慈善总会捐赠1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本决议公告日同日在《证券时报》和香港《大公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捐赠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编号:2022-14)。
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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