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22-015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23日14:4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3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甘肃国投大厦16楼1611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马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7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本次会议登记手续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经登记和统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257,214,6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65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8,189,8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38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9,024,7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6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552,1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552,1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5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田哲元、牟宇鹏二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提案1.00 审议《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12,6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0,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2.00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201,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39,4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0%;弃权1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4%。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田哲元、牟宇鹏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79 证券简称:甘咨询 公告编号:2022一016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9名激励对象基于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其中: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条款公司以授予价格6.12元/股扣除已分配红利0.2元/股按5.92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7,224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等相关公告。实施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0,192,370股减少至380,095,14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97,22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关于债权申报、债务清偿及提供相应担保事宜,请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5月7日期间,每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甘肃国投大厦16楼1619室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0931-5125819
传真:0931-5125820
邮箱:18219661828@163.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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