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艺文创”)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至2,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8.80元/股(含本数)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和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1-086)及《回购报告书》(2021-08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2年3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36,8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3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546.34万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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