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股东、离任监事赵亚萍减持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75%;截止3月15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9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75%。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披露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其中:
股东、监事赵亚萍因自身资金需求,合计减持不超过18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6月20日,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6月4日,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2022年3月15日, 赵亚萍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目前未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因其于2022年1月25日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赵亚萍女士在上述剩余减持期间将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因赵亚萍监事任职届满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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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截至2022年3月15日,赵亚萍女士的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目前未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因其于2022年1月25日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赵亚萍女士在上述剩余减持期间将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截至本公告日,赵亚萍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赵亚萍女士于2022年1月25日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赵亚萍女士在上述剩余减持期间将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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