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2-09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材料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5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5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84.96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04.960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
2.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15.461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35.461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晓燕回避。
3.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40.179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60.179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曾北川回避。
4.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26.2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6.200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47.18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5.7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71.4850亿元人民币。
同意延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56.19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6.190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同意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193.15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93.1500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2年分支机构设立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董事会对董事2021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参加评价的16名董事2021年度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朱敏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陈胜华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程新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二项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对以上第二、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会议同意以上第一、二、五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敏,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女,1964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电信(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副财务总监;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部部长;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现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说明:朱敏女士未持有本行股票;除上文披露外,其与本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本行章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胜华,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70年9月出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北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荣誉主任。
说明:陈胜华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与本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本行章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程新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3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审计教研究主任。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说明:程新生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与本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本行章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2-10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核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84.96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4.9600亿元人民币。
2.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15.461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35.4610亿元人民币。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40.179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60.1790亿元人民币。
4.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26.2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6.2000亿元人民币。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47.18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5.7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71.4850亿元人民币。延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6.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56.19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6.1900亿元人民币。
7.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193.15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93.1500亿元人民币。
●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与上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华夏理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 1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84.96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 104.960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洪军、邹立宾回避。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15.461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35.461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晓燕回避。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3.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40.179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60.179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曾北川回避。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4.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26.2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6.200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5.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47.185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5.7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71.485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同意延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延长2021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事项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6.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56.19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6.190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7.同意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193.15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93.1500亿元人民币。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总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所涉7项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除延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事项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之外,其余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 前次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1.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2.资产托管服务超出已申请额度部分,本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1.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其他附属机构对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交易额度。
2.财务咨询顾问服务超出已申请额度部分,本公司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7.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其他附属机构对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三)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84.96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4.960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规模优势明显,产品种类齐全,产品结构优良,2021年前三季度收入和盈利能力明显提高,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将强化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债券承销领域的合作;(2)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3)本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资产托管服务、代销服务的需求;(4)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办公用房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5)《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存款首次明确规定为银行的关联交易类型。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15.461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35.461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以及其母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的绝对垄断地位和巨大的财务实力,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业务、代销保险产品、债券承销等领域合作发展需求;(2)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3)本公司向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需求;(4)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员工医疗保险等综合服务;(5)《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存款首次明确规定为银行的关联交易类型。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40.179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8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60.179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偿付能力充足,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业务、代销保险产品、债券承销等领域合作发展需求;(2)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3)本公司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员工医疗保险、财产保险、房屋租赁等综合服务将保持稳定增长;(5)《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存款首次明确规定为银行的关联交易类型。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26.20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106.200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地铁建设和运营方面的垄断地位,及政府给予的强力支持,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资产托管业务需求;(2)本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需求;(3)本公司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需求;(4)《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存款首次明确规定为银行的关联交易类型。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47.185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75.7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271.4850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为确保授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延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其他事项不变。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1)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流动性强,偿付能力强,授信风险可控;(2)2021年3月22日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5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有效期限1年,2022年3月22日到期。由于本次申请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47.1850亿元(包含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此期间保障授信业务的连续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行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2)本行向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需求;(3)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托管业务、债券承销等领域合作发展需求;(4)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办公用房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5)《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存款首次明确规定为银行的关联交易类型。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56.19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22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如本次授信有效期到期日早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则授权本公司(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可以审批延长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36.19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主要是考虑到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生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利率债为质押物)、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品种与规模增加的需求;(2)本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债券承销、撮合业务规模增加的需求;(3)本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信息科技服务;(4)《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存款首次明确规定为银行的关联交易类型。
7.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93.1500亿元人民币。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100.0000亿元人民币(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如本次授信有效期到期日早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则授权本公司(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可以审批延长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93.150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全资子公司,执行本行统一风险偏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委托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原有理财产品;(2)本公司向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理财投融资综合服务,包括向其推荐投资项目、受托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协助项目后续管理及项目风险处置等服务;(3)本公司为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理财产品提供托管、代销、赎回等服务;(4)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本公司承销的证券;(5)本公司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质押式回购等资金交易;(6)本公司向华夏理财有限公司供短信平台等系统资源及电话呼入、在线咨询服务等;(7)《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将存款首次明确规定为银行的关联交易类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是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功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钢铁为主业,兼营采矿、机械、电子、建筑、房地产、服务业、海外贸易的国有特大型钢铁龙头企业,2020年粗钢产量全国排名第六,规模优势明显;公司形成了以板材为主、辅以线材等其他钢材的产品结构,并不断优化;拥有较多的国内外矿产资源;建立了较稳定的供销渠道,为其与同行业的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
截至2020年末,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5120.07亿元,总负债3699.92亿元,所有者权益1420.15亿元;营业收入2073.71亿元,净利润5.4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436.2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08亿元。截至2021年9月末,合并总资产5332.62亿元,总负债3830.60亿元,所有者权益1502.02亿元;资产负债率71.83%。2021年前9个月,实现营业收入2037.18亿元,净利润39.4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472.8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86亿元。
2.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东伟。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资产托管,为企业重组、并购、战略配售、创业投资提供服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等,业务范围涵盖银行、保险、资产管理等。
截至2020年末,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3312.26亿元,总负债1661.71亿元,所有者权益1650.55亿元;营业收入339.97亿元,净利润123.04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409.6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10.02亿元。截至2021年9月末,合并总资产3759.08亿元,总负债2038.54亿元,所有者权益1720.5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4.23%,实现营业收入272.11亿元,净利润34.4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05.44亿元。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98%,法定代表人缪建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开展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办理有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和资金运用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该公司是“世界500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全球财险市场前列。
截至2020年末,其合并总资产为6461.99亿元,总负债为4566.2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895.72亿元;总保费收入为4331.87亿元,净利润为208.34亿元。截至2021年9月末,其合并总资产7072.82亿元,总负债为5113.56亿元,所有者权益1959.26亿元;实现总保费收入3466.57亿元,净利润199.92亿元。2021年9月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09%,长期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4.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并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法定代表人张燕友。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
截至2020年末,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7074.25亿元,总负债4560.09亿元,所有者权益2514.16亿元;营业收入136.65亿元,净利润31.5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303.6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80亿元。截止2021年9月末,合并总资产7678.32亿元,总负债4958.12亿元,所有者权益2720.2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1.90亿元,净利润19.85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58.9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51.14亿元。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75%、13%、12%,法定代表人景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云南省卷烟工业系统所属非烟多元化企业及股权的经营管理,核心业务包括金融(证券、银行)资产、酒店地产、基础产业、配套产业四大业务板块。
截至2020年末,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为2548.01亿元,总负债为1531.6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16.33亿元;营业收入为125.71亿元,净利润为49.9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为346.87亿元,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97.28亿元。截至2021年9月末,其合并总资产2654.05亿元,总负债1530.02亿元,所有者权益1124.03亿元,资产负债率57.65%;实现营业收入107.78亿元,净利润51.70亿元。
6.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本公司持有82%股权,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8%股权,法定代表人黎清。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末,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73.8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08.86亿元;营业收入为44.95亿元,净利润为16.02亿元。截至2021年9月末,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1208.08亿元,所有者权益122.4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5.44亿元,净利润13.49亿元。
7.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岷。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0年末,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0.7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0.4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97亿元,净利润0.40亿元。截至2021年9月末,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3.9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2.2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16亿元,净利润1.79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本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关交易均正常履约。授信业务均正常还款,五级分类均属正常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日常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授信业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前予以认可,签署了事前认可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已履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程序,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84.960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15.461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40.179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26.200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347.1850亿元人民币事项、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256.1900亿元人民币事项及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193.1500亿元人民币事项,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议案中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公允原则,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2-11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材料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7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7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7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邓康先生为本行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郭田勇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提名张宏女士为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6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邓康,股东监事候选人,男,1985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营销中心云南省区营销员、山东省区营销员、山东分中心营销员;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项目管理专员(期间在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挂职,任部门副总经理)。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专员。
说明:邓康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与本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本行章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郭田勇,外部监事候选人,男,1968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分行干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说明:郭田勇先生未持有本行股票;与本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本行章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张宏,外部监事候选人,女,1965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讲师、 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说明:张宏女生未持有本行股票;与本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本行章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15 证券简称:华夏银行 公告编号:2022-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31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
至2022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和2022年3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hxb.com.cn)的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后续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上述议案不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大会。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根据本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权的50%时,其已质押部分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及时向本公司提供涉及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28、29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六、 其他事项
(一)关于现场参会的疫情防控要求。鉴于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境内新发病例所在地级市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咽干、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返京未满7天的人员,原则上不现场参会;14日以内无出京记录的人员,应持48小时内在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北京健康宝、行程卡绿码现场参会。
(二)因会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会议地点,配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入会场。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尽量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华夏银行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05
联系人:沈女士 010-85238570、任女士010-85238921、周先生010-85238462
传真:010-85239605
电子邮箱:bjzhouxd@hxb.com.cn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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