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30日 05:28 证券日报

原标题: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3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证券代码:605399

  法定代表人:丁建峰

  董事会秘书:梁秋鸿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邮政编码:332500

  公司电话:0792-7183888

  公司传真:0792-3661222

  电子信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网址:www.cgsilane.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爱梅,其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林爱梅,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还担任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对《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11月9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1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收件人:葛利伟

  邮编:332500

  联系电话:0792-3661111

  传真:0792-366122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林爱梅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议案的行使表决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写“股票数”)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林爱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下述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7)。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 年10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4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 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 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11月12日 9:00-16:00 办理。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与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

  联系人:梁秋鸿

  联系电话:0792-3661111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丹阳市皓景博瑞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已进行变更且发布了名称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变更后的名称为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21年8月24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建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丁建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丁建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建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凡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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