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30日 04:31 证券时报

原标题: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除公司董事长赵晓东先生不能履职未出席外,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3.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4.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767,375,636.9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9.59%,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87,475,460.55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07.60%,系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800,000.00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3.25%,系子公司背书转让承兑汇票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92,046,113.49元,较期初余额增加330.88%,系往来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83,201,955.8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51.51%,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49,482,323.1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6.11%,系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672,288,584.8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64.60%,系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27,035,195.2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87.27%,系本期应交税费计提数增加所致。

  9、研发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274,924,085.7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43%,系新品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87,929,809.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5.81%,系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1、其他收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30,850,364.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78%,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资产处置收益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2,249,129.2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5.25%,系资产处置损失所致。

  13、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4,319,914.9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99%,系公益捐赠减少所致。

  1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6,482,641.8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01%,系固定资产处置项目增加所致。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220,897,656.0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17%,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增加所致。

  1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发生额5,044,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88.13%,系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公司积极化解成本上升等经营压力,重点聚焦产品、渠道、区域三个重要抓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燕京U8、V10精酿白啤等适应消费升级的产品得到市场认可,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8,582.65万元,同比增长5.28%;实现利润总额84,046.81万元,同比增长17.1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336.04万元,同比增长16.98%。

  三、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设立其全资子公司-广西玖马精酿啤酒有限公司,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五、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峻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伟庆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法定代表人:谢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峻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伟庆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峻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伟庆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副董事长:谢广军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1-35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4人,分别为:谢广军、刘翔宇、李光俊、董学增、郭卫平、贾凤超、肖国锋、吴培、林智平、郭晓川、朱立青、张桂卿、周建、尹建军。公司董事长赵晓东先生不能正常履职未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朱立青女士、尹建军先生在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 年10月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狮王新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决定投资800万元与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胤湃(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合资成立北京狮王新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狮王新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于2021 年10月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1-36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分别为:王莉娜、闻卿、邓启华。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1-3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投资 800 万元与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胤湃(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合资设立北京狮王新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各投资方将在本次董事会之后择日签署《股东合作协议》并实施。

  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4 票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狮王新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3、北京狮王新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7067280246M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5层66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循序

  注册资本:11,540.878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 05 月 03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出租商业用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会议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舞蹈培训;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北京德明启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房丽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熙信开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熙信永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顺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众和通达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第一大股东: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 企业名称:胤湃(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MA1JU1WE02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3号楼68261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辛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07 月 29日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从事网络、计算机、多媒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标识标牌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体育赛事活动策划,舞台设计、搭建,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创意服务,摄像服务,礼仪服务,翻译服务,舞台道具、自有设备的租赁,票务代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辛江、林丹丽

  实际控制人:辛江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

  四、股东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东出资比例:

  ■

  2、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三名,其他两方各委派一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的董事之一担任。

  合资公司设监事一名,由本公司委派。

  合资公司总经理由北京创业公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胤湃(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提名,由合资董事会聘任。

  3、生效: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4、义务: 本协议所涉信息具有保密属性,三方对因本合作事宜而获悉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公开或使用。

  5、违约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应缴纳出资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成为本公司线下精酿门店的运营平台,增强本公司精酿产品的知名度,提升本公司的精酿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拓展本公司盈利渠道,能够进一步丰富公司品牌传播的途径,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合资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的股东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实施时间、实施方式及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1-3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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