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1-57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美国公司VITAWORKS IP,LLC以侵犯9428450、9428451号美国专利为由在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起诉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牛磺酸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针对此起诉,公司聘请美国律师事务所积极应诉,VITAWORKS IP,LLC已于2021年2月撤销上述“起诉公司牛磺酸产品涉嫌侵犯其专利权”案件,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的专利诉讼终结。具体内容见2021年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美国新泽西地方法院裁定撤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
近日,公司获悉,公司在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再次被起诉。原告VITAWORKS IP, LLC和VITAWORKS, LLC在针对公司牛磺酸产品客户GLANBIA NUTRITIONALS(NA), INC和PRINOVA US, LLC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向法庭提交动议要求将公司加为被告,该动议于美国当地时间2021年10月26日被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批准。原告声称公司的牛磺酸产品侵犯了其在美国的9745258号(“258专利”)、9815778号(“778专利”)、9926265号(“265专利”)、10040755号(“755专利”)、10961183号(“183专利”),专利主要涉及牛磺酸的制造工艺。诉讼的主要请求如下:
1、裁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258专利”、“778专利”、“265专利”、“755专利”、“183专利”的专利权;
2、裁定被告对侵权行为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不低于使用其专利的合理许可费以及利息、费用;
3、基于被告的侵权行为是蓄意的,裁定支付上限为原告损失的3倍的赔偿;
4、颁布针对侵犯“258专利”、“778专利”、“265专利”、“755专利”、“183专利”的禁令。
5、支付因诉讼而产生的合理律师费用。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美国司法机构的正式诉讼文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积极准备相关应诉工作。
公司为全球最大的牛磺酸生产基地,美国市场在公司出口业务中占有一定比例,牛磺酸相关专利权对公司存在重要影响。由于双方长期存在专利纠纷,此前原告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公司牛磺酸产品提起337调查及相关专利诉讼,原告均未胜诉。因此,公司暂无法判断此次专利诉讼对公司的影响程度。截至目前,公司牛磺酸产品在美国的相关出口及销售活动正常。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对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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